承典出典人與承典人(房屋所有權人)應簽訂抵押合同,約定回贖期限(即期限),在房屋典當中,承典人占有典當的房屋不交租金;出典人取得并使用承典人的錢,不支付利息,房屋典當是指承典人支付承典人價款占有、使用承典人的房屋,承典人返還承典人價款贖回房屋或者承典人期限屆滿不贖回而喪失房屋所有權的法律制度。
所謂典權,是指支付一定的典當價款,在一定期限內占有他人不動產,從而取得使用和收益的權利。例子;典當是指承典人用價款從房屋所有人處取得房屋使用權的行為。承典出典人與承典人(房屋所有權人)應簽訂抵押合同,約定回贖期限(即期限)。一般期限為3年至10年不等,但最長不得超過30年(現行法律規定房屋典權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出約定部分無效)。典當行應當清償典當行的典當價款,贖回房屋。
法律分析:房屋典當也叫典當。業主以約定的典當價格將其房屋典當給承典人,使承典人取得房屋的使用權和管理權。典當期間,承典人支付的典當價款不計利息。產權人抵押的房屋不收取租金。期限屆滿后,產權人返還抵押價款,贖回產權。抵押人如在抵押期間繼續使用該房屋,應向承典人支付租金。房屋抵押權既可以“約定期限,也可以不約定期限”。在規定的期限內,如果出典人逾期不付款給出典人贖回房屋,房屋歸出典人所有。沒有規定期限的,典當行可以隨時贖回。典權人在典權期間將典權轉讓給他人,稱為典權。轉讓必須在原期限內,否則沒有意義。如果典當行在合同中約定不允許典當行這樣做,典當行就無權這樣做。產權人典當房屋時,必須填寫典當契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16條,動產抵押所擔保的主債權為抵押財產的價款。標的物交付后十日內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權人先于抵押財產買受人的其他財產權利人受償,但留置權人除外。
房屋典當是指承典人支付承典人價款占有、使用承典人的房屋,承典人返還承典人價款贖回房屋或者承典人期限屆滿不贖回而喪失房屋所有權的法律制度。產權典當一般是指產權人典當房屋、生產資料等產權的一種融資業務。在一定時間內提供給他人使用以獲取資金。大多發生在當押人急需用錢,又想保有物權回贖權的時候。
4、什么叫房屋出典呢???房屋抵押是指承典人支付抵押價款,占有、使用抵押人房屋的法律制度。抵押期限屆滿,抵押人返還抵押價款贖回房屋或不贖回即喪失房屋所有權,在房屋典當中,承典人占有典當的房屋不交租金;出典人取得并使用承典人的錢,不支付利息。但抵押人交付房屋的前提是承典人支付抵押價款,所以雙方的法律關系是雙重的,是有償的,擴展信息:1。房屋抵押是一種“房屋無租金,金錢無利息”的互利有償法律關系,2.房屋抵押期間,抵押人仍享有房屋所有權,但不能再直接占有或使用房屋;承典人雖然取得了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權,但不能任意處分。3.房屋抵押期限屆滿的一般法律后果是,抵押人不返還抵押價款,即喪失房屋所有權,承典人取得房屋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