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將于近期啟動首批輔警招聘工作,并盡快出臺輔警管理的招聘、培訓、考核、獎懲、保障、退出等“1 10”配套制度,探索輔警管理的“深圳經驗”和“深圳樣板”。深圳輔警待遇算得上全國領先,深圳輔警分為兩種,一是執法勤務輔警,二是一般勤務輔警。
1、深圳輔警是什么編制?
輔警一般都是臨時性崗位,事業編制的崗位少,行政編制不可能。具體到深圳輔警編制,這個你可以從以下幾點來判斷:1、在你們上崗以后,你們的人事檔案如何管理,一般情況下,政府聘用的非正式編制職工(公益性崗位),其對人事檔案都是沒有要求的,或者人事檔案在單位(人力資源市場),這種情況下,你們是臨時工,如果檔案在人社局,那么就是事業編制。
2、聘用方式,在你們被聘用以后,會簽訂合同,如果簽訂的是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那就是事業編,如果簽訂的是勞動合同,那就是臨時工。一般事業單位合同試用期時間為1年,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一般3個月至半年時間,不會在長了,3、年底的考核程序。如果是事業編制,那么在年底的考核,會讓你填報事業單位人員考核表,如果是臨時工,一般不做考核或者由你們聘用的單位自行考核,
2、深圳輔警條例意義?
11月30日,深圳市公安局召開專門會議,部署輔警改革相關實施工作。深圳市公安局將于近期啟動首批輔警招聘工作,并盡快出臺輔警管理的招聘、培訓、考核、獎懲、保障、退出等“1 10”配套制度,探索輔警管理的“深圳經驗”和“深圳樣板”,2017年8月,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在全國率先以地方立法的形式,頒布《深圳經濟特區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為確保條例嚴格施行,2017年11月8日,深圳市政府六屆九十八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深圳市貫徹深圳經濟特區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實施方案》,對理順輔警管理體制、完善輔警管理制度、規范輔警職業保障等實施工作作出了具體部署。
條例主要針對我市警力緊缺和現有警務輔助崗位臨聘人員法律地位不明、職責權限不清、職業保障偏低等突出問題,在研究借鑒國內外輔警管理先進經驗的基礎上,從法律層面,對輔警的身份性質、職責權限等重點問題進行了明確規定,條例將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保障警務輔助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發揮警務輔助人員在維護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和服務人民群眾等方面的作用,推動建立一支有活力、能戰斗、專業化、高素質、國內領先的新型警務輔助隊伍。
3、交警大隊,輔警前景怎么樣?
交警大隊輔警屬于公安系統的警務輔助人員,又成為協警,是交警大隊的臨時工,由于不具備正式警察的身份,輔警的發展前景渺茫。我同學小賈,原來是我們縣交警大隊的輔警,大學畢業以后通過勞務派遣的形式進入了交警大隊,當了一名交警輔警,主要從事路面巡邏工作,也是一名騎警,小賈工作很認真,業務很熟練,對交警大隊的相關工作耳熟能詳。
盡管他業務很熟,工作很棒,但是,工作五年,沒有任何收獲,工資2500元,還只有三險,也得不到提拔晉升,更沒有轉為正式交警的可能,后來,小賈不甘做一輩子的輔警。今年,他奇跡般的通過了我們當地一個技術學院的教師招聘,成為了一名技校教師,通過小賈的故事,我們可以看出,交警大隊的輔警,照樣沒有好前途。交警大隊輔警工作也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光鮮亮麗,
一是同工不同酬。交警大隊的輔警,同交警大隊的正式警察一樣,工作不分彼此,除了不能參加執法類工作以外,其他的工作都可以獨立完成。輔警的工作一點都不比正式警察少,很多非執法類工作,領導一般都會安排輔警來做,讓輔警可有更多的時間從事執法工作。雖然工作不少,但是工資卻非常低,小賈的工資是2500元,而小賈的同事,正式的警察工資卻在4000元以上,而且繳納五險二金,福利相當好。
二是同工不同編,雖然在一個單位從事一樣的工作,但是輔警和正式警察在身份上有根本性差別。正式警察一般是公務員或者是事業編,屬國家正式干部,而輔警都屬于臨時工,沒有警察身份,而且,現在已經沒有了輔警轉為正式警察的途徑,輔警,只能是臨時工身份,三是同工同危險。輔警和正式的交警一樣,工作非常危險,輔警尤其是騎警,每天在路面上巡邏,甚至是騎著摩托車在巡邏,有出現交通事故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