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拿到《餐飲服務許可證》后,帶上《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復印件原件、經營者的健康證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之前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房東的房產證(或者是土地使用證)、《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和一張經營者的一寸照片交給工商工作人員就可以申辦《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拿到《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后就可以開張大吉了。
注意:《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不能丟失到時要交回工商部門的。
7. 入川備案怎么查詢
1、網上查詢:可以點擊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官網,點擊住房租賃備案查詢相應的租賃備案編號。
2、電話查詢:租客可撥打當地住宅租賃管理中心的電話,咨詢下租房合同是否備案以及備案編號。
3、房管局查詢:租房者可以帶上居住證、房產證信息到當地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查詢,看租房合同是否成功備案以及相關的備案編號。
8. 四川入川備案電話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管理,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保障公民健康,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醫院、衛生院、療養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醫療機構。
第三條 醫療機構以救死扶傷,防病治病,為公民的健康服務為宗旨。
第四條 國家扶持醫療機構的發展,鼓勵多種形式興辦醫療機構。
第五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全國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中國人民解放軍衛生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對軍隊的醫療機構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 規劃布局和設置審批
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人口、醫療資源、醫療需求和現有醫療機構的分布狀況,制定本行政區域醫療機構設置規劃。
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可以根據需要設置醫療機構,并納入當地醫療機構的設置規劃。
第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把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納入當地的區域衛生發展規劃和城鄉建設發展總體規劃。
第八條 設置醫療機構應當符合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醫療機構基本標準。
醫療機構基本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九條 單位或者個人設置醫療機構,必須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并取得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
第十條 申請設置醫療機構,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設置申請書;
(二)設置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選址報告和建筑設計平面圖。
第十一條 單位或者個人設置醫療機構,應當按照以下規定提出設置申請:
(一)不設床位或者床位不滿100張的醫療機構,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
(二)床位在100張以上的醫療機構和專科醫院按照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申請。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設置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書面答復;批準設置的,發給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
第十三條 國家統一規劃的醫療機構的設置,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決定。
第十四條 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按照國家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設置為內部職工服務的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報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三章 登記
第十五條 醫療機構執業,必須進行登記,領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十六條 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
(二)符合醫療機構的基本標準;
(三)有適合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四)有與其開展的業務相適應的經費、設施、設備和專業衛生技術人員;
(五)有相應的規章制度;
(六)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七條 醫療機構的執業登記,由批準其設置的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辦理。
按照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設置的醫療機構的執業登記,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辦理。
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設置的為內部職工服務的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的執業登記,由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辦理。
第十八條 醫療機構執業登記的主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