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離婚的約定,雙方應當簽訂書面離婚的約定,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的登記;2.如果是離婚的訴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是離婚的判決準予,判決生效,解除婚姻關系,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共同攜帶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和離婚協議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3.婚姻登記機關在登記30日后收到離婚并申請簽發離婚證書;2.訴訟離婚,如夫妻雙方愿意離婚,應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離婚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編第四章離婚《婚姻家庭》全是關于離婚《婚姻家庭法》的規定,從第1076條到第1092條。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如夫妻雙方愿意離婚,應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離婚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離婚協議應明確雙方自愿表示離婚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一致意見。第一百零七條婚姻登記機關收到登記申請后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登記申請。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后30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核發離婚證書;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注冊申請。
離婚: 1的步驟和過程。如果是離婚的約定,雙方應當簽訂書面離婚的約定,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的登記;2.如果是離婚的訴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是離婚的判決準予,判決生效,解除婚姻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明確雙方自愿表示離婚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一致意見。第一百零七條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的登記申請后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的登記申請。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后30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核發離婚證書;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注冊申請。
3、關于 離婚需要什么手續離婚需要的手續有:1。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共同攜帶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和離婚協議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3.婚姻登記機關在登記30日后收到離婚并申請簽發離婚證書;2.訴訟離婚。夫妻一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法院受理后將開庭審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7條: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的登記申請后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的登記申請,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后30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核發離婚證書;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注冊申請。第一百零七八條婚姻登記機關發現雙方自愿離婚并就子女撫養、財產、債務清償等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予以登記,并出具離婚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