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應急處置:explicit應急處置program、應急處置要點或-1法律依據:《生產安全事故管理辦法》第六條應急預案: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和措施,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法律分析:應急預案與應急 方案的區別包括定義不同,側重點不同,包含的內容不同。具體如下:1。定義不同。應急計劃是指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面對突發事件;應急措施參考應急突發事件時采取的措施。2.側重點不同。應急計劃一般應以綜合防災計劃為基礎,重點是規劃和超前規劃;一般情況下,應急緊急情況下應制定措施,重點是處理方式和方法;3.包容就不一樣了。應急措施包含在應急計劃中,是應急計劃的一部分。例如應急計劃系統中的合成應急計劃包括應急 actions、應急 measures和應急guaranties;在專項應急預案中,制定明確的救援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現場處置預案,制定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制定的措施應急 處置。法律依據:《突發事件應急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全國應急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關行業和領域的管理。
2、現場 處置 方案的主要內容法律分析:1。事故特征:明確現場和工作環境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風險分析,簡述現場可能發生的事件和事態,2.組織結構及職責:明確應急 處置流程圖,應急 處置勞動職責。3.應急 處置:explicit應急處置program、應急處置要點或-1法律依據:《生產安全事故管理辦法》第六條應急預案: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和措施,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一類或多類生產安全事故,或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等預防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工作方案預案。現場處置 方案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的不同類型,針對特定場所、裝置或者設施制定的應急 處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