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秘書對外負責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對內負責籌備董事會會議和股東大會,并負責會議的記錄和會議文件、記錄的保管等事宜的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董事會秘書對董事會負責,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系董事人數不足三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董事會秘書和董事長秘書的區別,董事會秘書,指掌管董事會文書,并協助董事會成員處理日常事務的人員。
董事會秘書,指掌管董事會文書,并協助董事會成員處理日常事務的人員。董事會秘書對外負責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對內負責籌備董事會會議和股東大會,并負責會議的記錄和會議文件、記錄的保管等事宜的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董事會秘書對董事會負責。董事長秘書則更傾向于負責董事長的辦公服務工作,協助董事長處理日常事務的工作人員。董事長秘書對董事長負責
2、董事會秘書必須是股東嗎?董事會秘書不是必須是股東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上市公司可以設董事會秘書,履行負責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東資料的管理,辦理信息披露事務等職責,且并未要求該秘書必須為公司股東。《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條上市公司設獨立董事,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一百二十三條上市公司設董事會秘書,負責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東資料的管理,辦理信息披露事務等事宜。第一百二十四條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系董事人數不足三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