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加班費時,日工資折算為每月平均21.75個帶薪日,小時工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除以8小時,勞動節是5月1日,1和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法:月薪÷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2.周末的計算方法加班費:月薪÷21.75÷8×加班小時數×2次;3.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法:月薪÷21.75÷8×加班小時數×3次。
1和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法:月薪÷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2.周末的計算方法加班費:月薪÷21.75÷8×加班小時數×2次;3.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法:月薪÷21.75÷8×加班小時數×3次。計算加班費時,日工資折算為每月平均21.75個帶薪日,小時工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除以8小時。
2、 節假日 加班費計算方法及標準勞動節是5月1日。用人單位安排年2月1日5月1日上班的,按照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3) 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