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下列需要全國統一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國家-1衛生標準:-1衛生專業基礎標準;工作場所的工作條件衛生標準;工業毒物、生產性粉塵、物理因素職業接觸限值;職業診斷標準;職業照射的輻射防護標準;職業防護用品衛生標準;職業危害防護指南;勞動生理學衛生,工效學標準;職業性危害因素的檢測和檢查方法。
法律分析:我國的職業疾病預防政策是:1。預防為主,防治結合;2.分類管理和綜合管理。職業疾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而引起的疾病。各國法律對職業疾病的預防都有規定。一般來說,凡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疾病,都可以撥打職業 disease。職業疾病的診斷一般由衛生行政部門授權的具有某些特殊條件的單位進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疾病預防法》第三條職業-1/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建立用人單位負責、行政監管、行業自律、從業人員參與、社會監督的機制,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
2、 職業 衛生檢測標準法律解析:職業 衛生標準是關于勞動條件(工作場所)的技術規定衛生它執行的是職業 /。法律依據:國家-1衛生標準《管理辦法》第一條為加強國家-1衛生標準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PRC)職業疾病預防控制,第二條下列需要全國統一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國家-1衛生標準:-1衛生專業基礎標準;工作場所的工作條件衛生標準;工業毒物、生產性粉塵、物理因素職業接觸限值;職業診斷標準;職業照射的輻射防護標準;職業防護用品衛生標準;職業危害防護指南;勞動生理學衛生,工效學標準;職業性危害因素的檢測和檢查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