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市落戶積分政策2020
上海已經實行落戶點的制度,累計一百二十分的就可以在上海落戶。上海市的積分結算制度細則,包括具體的積分、扣除的標準、適用的對象等信息。上海市的積分結算制度如下:本辦法只適用于在上海工作生活、還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并且已經參加了上海市職工社會保險的部分境內人員可以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落戶積分標準》規定:持證人取得大專學歷,積五十分;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積六十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落戶積分標準》規定:
1、持證人取得大專學歷,積五十分;
2、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積六十分;
3、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積九十分;
4、持證人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一百分;
5、持證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一百一十分。
2. 2020上海落戶條件 積分政策
如果是居轉戶的話,長期居住證滿7年,社保滿7年,積分120分,中級以上職稱,可以參加落戶排隊
3. 上海市落戶積分政策2020 研究生畢業生
以下為2021應屆生落戶上海具體評分標準:
1、學歷學位
(1)博士、研究生27分;
(2)碩士、研究生24分;
(3)學士、本科生21分;
2、畢業學校
(1)第一類高校及研究生培養單位:15分
(2)第二類高校及研究生培養單位:12分
(3)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養單位:8分
3、學習成績
根據畢業生在校期間學習成績綜合排名,進行等級評定:
一級(成績綜合排名前25%) 8分;
二級(成績綜合排名26%-50%) 6分;
三級(成績綜合排名51%-75%)4分;
四級(成績綜合排名76%-100%) 2分 。
4、外語水平
(1)CET-6級證書或成績達到425分(含)以上、專業八級8分;
(2)CET-4級證書或成績達到425分(含)以上、專業四級7分;
(3)外語類、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外語課程合格7分;
5、計算機水平
(1)畢業研究生 7分;
(2)理科類:計算機高級水平或免予此項要求的專業 7分;
(3)文科類專業:計算機中級或省級二級水平 7分;
(4)理科類專業:計算機中級或省級二級水平 6分;
(5)文科類專業:計算機初級或省級一級水平 6分;
(6)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相關課程合格 6分
此外,畢業生在校期間獲得的榮譽稱號、表彰獎勵、科研創新成果等,將根據具體情況來進行加分。
4. 上海市落戶積分政策72分
上海研究生落戶實施積分政策,是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上海市戶籍評分辦法,辦法中上海應屆畢業生(包含本科生、研究生學歷)根據學歷、學習成績、外語水平、計算機水平、榮譽稱號、學術文體競賽獲獎、科研創新、用人單位等要素進行評分,評分滿足72分即可落戶。
5. 上海市落戶積分政策2021
上海一本研究生是可以落戶上海的,現在上海對于應屆生的落戶條件,應該講放的是非常寬的,如果說是985院校究生畢業的,基本上在找到工作簽訂合同之后,就可以直接落戶上海了,哪怕是沒有辦法,直接的也可以通過積分政策來進行落戶
6. 上海市落戶積分政策
一、上海積分落戶適用對象:在上海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并參加上海市職工社會保險的境內來滬人員,適用本辦法;
二、上海積分落戶基礎指標及分值參考:基礎指標包含年齡、教育背景、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在上海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等指標;
1、年齡:年齡指標最高分值30分;
2、教育背景:教育背景指標最高分值110分,持證人按照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取得的被國家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可獲得積分;
3、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指標最高分值140分,持證人在上海市工作期間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和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可獲得積分;
4、在上海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持證人在上海市工作并按照國家和上海市相關規定按月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每滿1年積3分。
三、上海積分落戶加分指標及分值參考:加分指標包括緊缺急需專業、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遠郊重點區域、全日制應屆畢業生、表彰獎勵、配偶為上海市戶籍人員等指標;
1、緊缺急需專業:持證人所學專業屬于上海市緊缺急需專業目錄且工作崗位與所學專業一致的,積30分;
2、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持證人在上海市投資創辦的企業,按照個人的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3年平均每年納稅額在1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上海市戶籍人員在10人及以上,每納稅10萬元人民幣或每聘用上海市戶籍人員10人積10分,最高100分;
3、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持證人在上海市工作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指標最高分值100分;
4、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持證人在上海市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就業,每滿1年積4分,滿5年后開始計入總積分;
5、遠郊重點區域:持證人在上海市重點發展的遠郊區域工作并居住,每滿1年積2分,滿5年后開始計入總積分,最高分值20分;
6、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持證人為全日制應屆高校大學畢業生,積10分;
7、表彰獎勵:持證人在上海市工作期間獲得的表彰獎勵可積分,最高分值110分;
8、配偶為上海市戶籍人員:持證人配偶為上海市戶籍人員,結婚每滿1年積4分,最高分值40分;
四、上海積分落戶制度:減分指標及分值,減分指標包括提供虛假材料、行政拘留記錄和一般刑事犯罪記錄等指標;
1、申請積分時提供虛假材料:持證人3年內有提供身份、學歷、就業、職稱職業資格、婚姻、表彰獎勵等方面虛假材料的,每次扣減150分;
2、行政拘留記錄:持證人5年內有行政拘留記錄的,每條扣減50分;
3、一般刑事犯罪記錄:持證人5年內有一般刑事犯罪記錄的,每條扣減150分。
擴展資料
教育背景指標最高分值110分,持證人按照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取得的被國家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可獲得積分。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1、持證人取得大專(高職)學歷,積50分;
2、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積60分;
3、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積90分;
4、持證人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00分;
5、持證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10分;
7. 上海市落戶積分政策2020年
1、來滬人員至現居住地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辦《上海市居住證》。
2、來滬人員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積分模擬打分。
3、模擬積分分值滿足120分時,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積分申請。
4、用人單位首次申請時應按照《<上海市居住證>申請積分用人單位注冊登記須知》進行網上注冊,并至單位注冊地區縣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審核單位信息。
5、已審核通過的用人單位登錄上網,為申請人進行網上注冊,并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注冊時將取得個人賬號和密碼,供申請人后續申請積分和網上查詢使用)。
提示:為保證居住證數據傳送,申請人領取《上海市居住證》3個工作日后,用人單位再為其網上注冊創建積分賬號。
6、單位為申請人進行網上信息審核,審核無誤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并點擊“提交申請”按鈕。
7、單位將積分申請材料遞交至單位工商注冊地、社團或民辦非企業登記所在地的區(縣)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
8、如材料齊全,受理點將受理相關材料,并出具收件憑證。
9、受理點調集申請人檔案,以學歷申請積分的,需進行教育經歷的核實,隨后進入審核程序。
10、申請人的居住證積分核定完成后,將通過短信形式通知持證人積分情況;單位也可以通過上網登錄,了解積分申請進度和結果。
11、根據通知的時間和地址,持證人和用人單位可持有效身份證件至區(縣)人才服務中心領取《<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通知書》,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機構使用《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打印設備自助打印或自行網上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