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2016年10月1日以后尚未在12個限購區域內新購買商品住房,且2017年3月24日后尚未在12個限購區域內新購買二手住房。
限購區域內具有購房資格的購房人是否能跨區購房
非限購十二區戶籍,且不滿足24月連續社保的購房人沒有限購區的購房資格,那么限購區域內具有購房資格的購房人是否能跨區購房呢
具有高新區南部園區或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購房資格的購房人,可在各自區域購房,也可在上述兩個區域以外的成都市其他限購區域購房。而具有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華、龍泉驛、新都、溫江、雙流、郫都區等區域購房資格的購房人,可在此范圍內任一區域購房。
例如:戶籍在溫江區的購房人,符合購房資格的,可以在金牛區新購買1套住房,但不能在高新區南部園區或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購買。而戶籍在高新區南部園區的購房人,符合購房資格的,可以在溫江區新購買1套住房;但戶籍在高新區南部園區的購房人,不能在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購買住房。
2020成都限購新政策有哪些變化?
具有高新南區購房資格的居民家庭可到成都天府新區、高新西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購房,但具有成都天府新區、高新西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購房資格的居民家庭不能到高新南區購房。
具有高新西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購房資格的居民家庭可到成都天府新區購房,具有成都天府新區購房資格的居民家庭也可到高新西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購房。
2019年12月4日14:24,成都市住建局在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回復網友關于“建議放開高新南區區域限購”提議時表示:具有高新南區購房資格的居民家庭可到成都天府新區、高新西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購房;但具有成都天府新區、高新西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購房資格的居民家庭不能到高新南區購房。
2019年12月4月18:03,成都市住建局再回復市民!
為切實解決剛需購房問題,促進供需匹配、職住平衡,具有高新西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購房資格的居民家庭可到成都天府新區購房; 具有成都天府新區購房資格的居民家庭也可到高新西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購房。
6. 成都買房新政策2021
一強化住宅用地供應管理
1、增加住宅用地供應,2021年度全市住宅用地供應總量增長20%以上,占經營性用地比例不低于65%,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保障性住房用地“應保盡保”。
2、中心城區商品住宅用地嚴格實行集中公告、集中出讓,合理制定土地出讓方案,堅決遏制非理性拿地,切實穩定地價和市場預期。
3、加強土地競買主體資格審查,超出房地產開發企業“三道紅線”、存在重大失信行為的競買人,不得參與我市土地競拍。
二深化房價地價聯動機制
4. 中心城區商品住宅用地全面實施“限房價、定品質、競地價”出讓。競買人在參與商品住宅用地競拍前,應簽署知曉出讓地塊房價地價品質聯動要求以及理性競價的承諾書,承諾書納入土地出讓合同。
三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5. 采取公租房實物保障和貨幣補貼并舉,實現城鎮戶籍的住房和收入“雙困”家庭“應保盡保”。
6. 采取共有產權、優惠出售等多種方式,全面保障人才安居需求。
7. 加大產業功能區租賃住房等配套住房的建設力度,完善長租房政策,促進職住平衡,解決好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問題。
四加強住房交易管理
8. 登記購房人數在當期準售房源數3倍及以上的項目,所購商品住房限售期限由3年延長到5年。
9. 依據合同約定方式取得本市住房的主體,以及通過司法拍賣、變賣等取得本市住房的主體,均應當符合本市住房限購、限售政策的規定。
10. 通過司法處置和股權轉讓取得的開發項目的受讓人,應按照原土地出讓合同和履約協議約定開發條件進行開發,并按照調控要求銷售住房。
11. 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參考價格發布機制。
12. 加強預售資金監管,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
五嚴格金融審慎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