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奉賢法律援助中心地址和電話
◆申請條件
本市處于法定勞動年齡段,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按照規定申領補貼:(1)現戶籍在浦東新區、閔行區、嘉定區、寶山區、青浦區、松江區、金山區、奉賢區和崇明區,且為原農業戶籍(含被征地人員);
(2)在現戶籍地以外的區就業,與實際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公司、就業援助基地除外)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辦理用工登記備案手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月繳費基數低于當年本市職工基本保險最低月繳費基數1.2倍。
◆辦理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填寫完整并經本人簽字確認的《跨區就業的本市郊區農民就業補貼申請表》;
(5)用人單位出具的《跨區就業的本市郊區農民就業補貼有關證明》;
(6)個人實名制銀行結算戶借記卡或存折。
◆辦理地點
本市各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可向本市任一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以下簡稱“街鎮”)提出補貼申請,申請時應按照全市統一的材料清單提交材料。
2、受理街鎮收到申請材料后,應及時審查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對符合受理條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出具書面初審意見,并將初審信息錄入社區事務受理信息系統;對不符合條件的,當場告知申請人初審不予通過的原因。
3、經初審通過的,街鎮應將相關申請材料在5個工作日內送往受理地所屬區就業促進中心進行流轉。受理地所屬區就業促進中心收到申請材料后,對申請人戶籍屬于本區的,進行復審;對非本區戶籍的申請材料,應在5個工作日內流轉至申請人戶籍所屬區就業促進中心。
4、申請人戶籍所屬區就業促進中心收到申請材料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復審。對復審通過的,出具書面復審意見,并將復審信息錄入勞動保障信息系統;對復審不予通過的,出具書面的復審意見及不予通過的原因,并將復審信息錄入勞動保障信息系統,同時將申請材料按原流轉途徑一并退回至受理街道。受理街道在收到材料后,應及時按照書面出具的復審意見告知申請人原因。
5、申請人戶籍地所屬區就業促進中心在發放前按月對申請人的就業補貼條件進行核定。核定時需比對社會保險費實際繳費情況、
申請補貼月份的月繳費基數是否低于當年本市職工基本保險最低月繳費基數1.2倍、就業單位情況等補貼條件。其中,對核定通過的,提交本區失業保險部門進行支付。如申請條件未發生變化的,可無需申請人再次提出申請,
由區就業促進中心按月核定;對核定不通過的,及時告知申請人。若申請人再次符合補貼條件的,需重新提出申請。
6、市級補貼由區失業保險部門根據區補貼審核部門的支付名單進行支付;區級補貼由各區相關部門根據支付名單自行支付。
2. 奉賢區南橋鎮法律援助中心
上海市救助管理二站 63017282 府村路路500號 黃浦區救助管理站 63664478 巡道街路128號 徐匯區救助管理站 34621794 關港路路301號 長寧區救助管理站 52190558 北翟路1444弄77號 靜安區救助管理站 62982021 天目中路749弄72號 上海市救助管理站 62048414 蒙自路路430號 普陀區救助管理站 52664610 真南路2201號 虹口區救助管理站 65443174 春生街65號 楊浦區救助管理站 65675720 寧國路76號 閔行區救助管理站 64908699-11 滬閔路1810號 寶山區救助管理站 66860754、66861013 羅店集賢路19號 嘉定區救助管理站 69175231 南翔鎮瀏翔公路1515號 浦東新區救助管理站 58962567 唐鎮顧唐路3078號 金山區救助管理站 57970004 石化六村641號 松江區救助管理站 67728319-109 周星居委會小區 青浦區救助管理站 59729431 青浦區青松路245號 奉賢區救助管理站 57473233 奉賢區南橋鎮光明社區文化南路7號 崇明區救助管理站 69678197 崇明區港西鎮草港路2800號
3. 奉賢法律援助中心地址在哪里
不上班休息日,禮拜一到禮拜五上班
4. 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地址電話
不上班 可以在工作日去處理咨詢
5. 上海市各區法律援助中心地址查詢
一、上海市申請法律援助的標準
上海市目前標準為申請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5倍
二、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必須符合法律援助的范圍: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4、請求支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7、在簽訂、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過程中受到損害,主張權利的;
8、因工傷、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受到人身損害,主張權利的;
9、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主張權利的;
10、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