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質押After質押物品損壞或價值減少由質押物主承擔,1.質押是擔保物權之一,需要轉移對質押財產的占有,債務人不能使用質押財產,權利質押,動產質押,1.質押客體可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抵押和質押最大的區別是抵押不轉移抵押物,而質押必須轉移占有質押對象,否則不是質押而是抵押。
質押,即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或權利轉移給債權人占有,并以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就出售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主要有以下幾類可以作為質押object質押:1。動產質押。動產質押財產主要包括:易于變現、易于保全和保管、出質人享有并可以流通轉讓的所有權或依法處分的權利;2.錢質押。是保證金形式指定的錢質押。權利質押。權利質押主要包括以下幾類:匯票、本票、存單。國債、金融債券、公司債券。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質押的現金價值的特定壽險保單。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和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其他依法可以質押的權利。
法律解析: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讓與債權人占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實現質權的,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條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產出物讓與債權人占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法律分析:質押是擔保物權之一。抵押和質押最大的區別是抵押不轉移抵押物,而質押必須轉移占有質押對象,否則不是質押而是抵押。第二大區別是質押不能質押不動產,因為不動產的轉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條,國家的、集體的、私人的財產權利和其他權利人的財產權利受法律平等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第二百零八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法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法交付。第二百二十四條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4、抵押和 質押的區別是什么?質押與抵押的區別如下:1。質押是指債務人將某種財產的占有轉移給債權人,后者持有該財產作為前者履行某種給付或履行義務的擔保,2.抵押是指抵押人與債權人以書面形式訂立協議,不轉移對抵押財產的占有,并以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轉讓權就不同了,1.質押是擔保物權之一,需要轉移對質押財產的占有,債務人不能使用質押財產。2.抵押不轉讓抵押物,債務人在債務期間可以繼續使用抵押物,抵押的對象不同。1.質押客體可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動產質押指在不損害其效用的情況下可以移動的東西質押,權利質押指可轉讓的權利質押。2.抵押的對象分為動產和不動產抵押,這是借款合同的一個重要特征,和質押是兩種不同的擔保方式。客體損害的承擔者不同,1.質押After質押物品損壞或價值減少由質押物主承擔。2.抵押后,抵押物毀損或價值減少,由抵押人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