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其他要求
1.招考職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21年3月。除本公告有明確規定學歷、學位取得的時間之外,招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均應在2021年3月31日前取得。
2.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3.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考的,其對象是指我市服務期滿并經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滿2年及以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滿3年及以上)、“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國家項目,滿2年及以上)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在本區縣工作滿2年且歷年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的事業編制人員、入伍地或退伍地為本區縣的退役士兵。
8. 2020年重慶市公務員考試職位表查詢
從往年的經驗來看,有的地區是一次,有些是兩次。
上海、北京、深圳公務員考試 1.北京和上海
每年的地方省份公務員考試,北京和上海兩地最先開始,與國考的考試時間模式相似。前一年11月份啟動報名,12月中旬筆試,然后第二年的2、3月份進行面試。 例如2016年北京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為2015年11月8日至12日,筆試在2015年12月12日進行;2016年上海公務員考試時間:2015年11月2日至9日報名,12月13日筆試。預計2017年北京、上海公務員考試也將繼續延續這種時間模式,今年11月份啟動報名。
2.深圳
考試每年舉行的也很早,根據近兩年時間安排一般是在前一年12月底報名,第二年1月中下旬筆試。比如2016年深圳公務員考試是在2015年12月21日至25日報名,2016年1月16日筆試。預計2017年深圳市考會在2016年12月下旬啟動報名,明年1月份筆試。 上半年多省聯考
每年3、4月份是公務員考試集中舉行的月份,全國大部分的省份的公務員考試都集中在這兩個月舉行,而公務員聯考一般就是在4月份舉行。這些省份有: 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江蘇、安徽、山東、浙江、江西、福建、湖南、湖北、四川、重慶、貴州、云南、黑龍江、遼寧、廣東、廣州、廣西、海南、陜西、甘肅、新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青海 。大部分省份的公務員考試都在上半年舉行,尤其是3-4月份是公務員考試最集中的時e799bee5baa6e59b9ee7ad9431333365633935間,因為每年的多省公務員聯考都是在4月份舉行。近年來越來越多的省份加入到公務員聯考的隊伍。2016年公務員聯考多達26個省份參加。浙江省2015年首次參加聯考,2016年也繼續參加了。山東省考試時間比較不穩定,從近三年考試時間看,如果參加聯考,一般是在3月份報名,4月份筆試;如果不參加聯考,會推遲到5月份報名,5月底或6月下旬筆試。 也有一些地區雖然在上半年舉行考試,但是不參加聯考。比如江蘇省,江蘇一般是2月份發布公告和報名,3月份筆試。而2016年江蘇省考首次在春節前發布公告,即2015年12月30日發布公告,2016年1月11日至7日報名,3月12日筆試。現在還不能定論2017年江蘇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實在1月份還是2月份,但是筆試時間估計不會有大的變化,預計2017年3月份筆試。還有廣州市公務員考試也是在上半年舉行,一般是2月份報名,3月份筆試。
下半年公務員考試 上半年雖是公務員考試的集中時期,但是有的省份確是避開高峰在下半年舉行。
9. 重慶市公務員職位表2020查詢
兵團 2020年10月11日
河北 2020年8月22日
山西 2020年8月22日
黑龍江 2020年8月22日
吉林 2020年8月22日
廣西 2020年8月22日
海南 2020年8月22日
甘肅 2020年8月22日
重慶 2020年8月22日
云南 2020年8月22日
青海 2020年8月22日
新疆 2020年10月11日
遼寧 2020年8月22日
寧夏 2020年8月22日
江西 2020年8月22日
安徽 2020年8月22日
貴州 2020年8月22日
云南 2020年8月22日
湖北 2020年8月22日
廣東 2020年8月9日
湖南 2020年7月25日
陜西 2020年7月25日
四川 2020年7月25日
河南 2020年7月25日
內蒙古 2020年7月25-26日
2020年8月22日
天津 2020年7月25日
浙江 2020年7月26日
福建 2020年7月25日
山東 2020年7月19日
西藏 2020年6月26日
北京 2019年12月8日
上海 2019年12月7日
江蘇 2019年12月7日
國家 2019年11月24日
10. 重慶市2018年公務員職位表
(一)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31日至2003年3月31日期間出生),2021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下同)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報考人民警察(含公安人民警察、監獄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0年3月31日至2003年3月31日期間出生),2021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報考法醫、獄醫、所醫、隊醫職位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
3.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 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其他要求
1. 招考職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21年3月。除本公告有明確規定學歷、學位取得的時間之外,招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均應在2021年3月31日前取得。
2.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3. 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考的,其對象是指我市服務期滿并經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滿2年及以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滿3年及以上)、“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國家項目,滿2年及以上)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在本區縣工作滿2年且歷年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的事業編制人員、入伍地或退伍地為本區縣的退役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