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員會應當支持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會組織依法開展活動,推動農村社區建設村委會成員能否擔任村民代表,村民委員會成員與村民代表不同,不可以直接擔任村民代表,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村民代表會議由村民代表村民委員會成員與村民代表組成,村民代表應當占村民代表會議組成人員的五分之四以上”第二十六條規定“村民代表會議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組成人員參加方可召開”,可以看到村民委員會成員屬于村民代表會議成員,村民代表會議召開的人數規定包含村委會成員,即村民委員會成員可以通過村民代表會議行使村民代表的權利,這個可以理解為,村委會成員是全體村民(村民會議)選出的,其代表了大部分或絕大部分村民的意愿,所以村委會成員肯定是村民代表會議的組成人員村民委員會由幾人組成。
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三至七人組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六條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三至七人組成。村民委員會成員中,應當有婦女成員,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應當有人數較少的民族的成員。對村民委員會成員,根據工作情況,給予適當補貼。擴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九條村民委員會應當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動村民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愛護公共財產,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發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識;促進男女平等,做好計劃生育工作,促進村與村之間的團結、互助,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村民委員會應當支持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會組織依法開展活動,推動農村社區建設
2、村委會成員能否擔任村民代表村民委員會成員與村民代表不同,不可以直接擔任村民代表,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村民代表會議由村民代表村民委員會成員與村民代表組成,村民代表應當占村民代表會議組成人員的五分之四以上”第二十六條規定“村民代表會議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組成人員參加方可召開”,可以看到村民委員會成員屬于村民代表會議成員,村民代表會議召開的人數規定包含村委會成員,即村民委員會成員可以通過村民代表會議行使村民代表的權利。這個可以理解為,村委會成員是全體村民(村民會議)選出的,其代表了大部分或絕大部分村民的意愿,所以村委會成員肯定是村民代表會議的組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