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侵權了,違法了,甚至嚴重的有可能涉嫌犯罪了。近日,一段“鄭州特大暴雨時,某小區地下車庫出口處,一輛奔馳車堵住了停車場車庫的視頻”沖上了熱搜,奔馳車主堵了停車場出口路的行為,其實已經違反了物業管理相關規定,也侵犯了其他業主的通行權利,結果悲催了,其他車都開不出來,全被水泡了。
1、鄭州暴雨后半年,40萬輛泡水車流去哪兒了?
我都是在鄭州修車的,車都是有保險的,淹的輕的都是拆開曬曬清理一下都開走了,有個別的淹過方向盤了也讓拆開曬曬清理一下,那壞換那,這些都是老車了,還有一些淹的很的車保險公司直接報廢拉走了,也有一些些車修理廠老板買來修修買,我估計就是那些淹的輕的車修好開走的也會賣的,畢竟淹水車后期毛病多,一場暴雨把鄭州的二手車市場干的不好賣了,。
2、鄭州暴雨我車泡水了沒買車損險,是修修繼續開還是賣給二手車商?
我現在開的是一輛本田CRV,去年買的時候也花了20多萬,因為是新規之前買的車險,當時為了省點錢,就沒買涉水險。我現在是真的非常后悔,就因為少交這一百多塊錢的涉水險,導致我現在損失慘重,到目前為止,我還不知道我的車,最終檢查下來是什么情況。運氣好一點,換掉線路,發動機清洗一下,花個幾千塊錢,還能繼續開,
運氣差點,發動機泡水,完全損壞,直接報廢,那我就太慘了,直接損失將近20萬。我問過我的一個做二手車的朋友,這個泡水車他那邊收嗎?他的意思是,按照以前,沒發生暴雨內澇之前,我們會是收的,但是這次造成幾萬輛泡水車,這種情況,泡水車不敢收,萬一爛在自己手里,賣不出去就虧慘了,他說就算收你的車,或者你去其他地方賣,泡水車也不值錢,他說你這20萬的車,賣的話可能也就5.6萬塊錢。
3、鄭州暴雨,一奔馳堵在車庫出口造成全車庫車輛被泡,應該怎么處理?
首先肯定回答,該奔馳車主肯定要承擔責任,嚴重的話還要承擔刑事責任!近日,一段“鄭州特大暴雨時,某小區地下車庫出口處,一輛奔馳車堵住了停車場車庫的視頻”沖上了熱搜,到底是怎么樣的情況呢?事情是這樣的由于該奔馳車主生怕自己的愛車被水泡了,看到停車場出口有塊高地!于是開足油門,沖啊!將自己的奔馳車停在了這塊高地上,堵住了停車場的唯一出口。
期間,大家也與奔馳車主協商,看看能不能挪下車,誰料,奔馳車主死活不挪,愛咋咋地!結果悲催了,其他車都開不出來,全被水泡了!有人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奔馳車主好像做的也沒有錯啊!嗨,你這三觀有問題啊。兔哥想告訴你,錯了!大錯特錯!在災難面前,這個奔馳車主樣子真丑陋!為了自己的私利,已經嚴重損害他人的利益,
不僅侵權了,違法了,甚至嚴重的有可能涉嫌犯罪了!第一,有人說奔馳車主的行為應該是刑法上的緊急避險?兔哥想說,邊都沾不上。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采取的損害另一較小合法權益的行為,顯然,奔馳車主的行為將其他車輛置于極其危險境地,而且其他車輛價值遠遠高于奔馳車,所以奔馳車主的行為與緊急避險不符。
另外,相反,如果物業或者其他人在勸阻無效的情況下,將該奔馳車拖走或者損壞,倒是完全符合緊急避險構成要件,第二,奔馳車主堵了停車場出口路的行為,其實已經違反了物業管理相關規定,也侵犯了其他業主的通行權利。對于其拒絕挪車行為,違反了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屬于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可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三,更為嚴重的是,如果奔馳車主沒有挪車,影響其他急需出庫避險的車輛通行被淹,造成停車庫人員傷亡等嚴重后果的,司法機關都可以奔馳車主追究其刑事責任。奔馳車主有可能構成擾亂公共秩序罪等罪名,最后,奔馳車主堵車行為,阻礙了其他急需出庫避險車輛通行,對此造成的損失,奔馳車主應該承擔賠償責任!物業如果對奔馳車主行為置之不理,也應該就擴大損失同樣需要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