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14日在兩會工作報告中已經下架“老賴”代指惡意欠債不還人,將欠款人定為失信被執行人,不再以“老賴”一詞取代。這些老賴,為了逃避法院判決裁定已經確定的義務,可謂丑態百出,有寧可扔掉二十多萬年薪也要賴掉八十萬賠償,成為教科書式耍賴的唐山黃淑芬;有自稱被人包養無需為自己的交通肇事賠償的青島即墨老賴武鑫;有的為幾百元錢、一兩千元錢也不惜上黑名單當老賴;有的全家老少通力合作轉移財產假離婚當老賴。1、究竟有多少老賴?究竟有多少老賴?這個數字是很龐大的。根據統計,目前進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
更新時間:2022-09-11標簽: 老賴榜有法網失信蚌埠蚌埠老賴榜有多少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