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市落戶政策最新規定
上海的落戶政策針對不同的人群對應有不同的落戶政策。
一、應屆生落戶,是最快最省時的落戶方式,需要應屆生積分達到72分即可落戶上海,根據上海最新落戶政策已對上海交通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四所高校應屆本科碩士畢業生畢業即可落戶。
二、居轉戶,需要居住證累計滿七年,需要職稱或者社保基數2倍,如果4年內連續36個月社保是上海平均薪資3倍以上,居住證可縮短至5年。
三、留學生落戶,需要一年時間,留學生回國,滿足落戶條件的回上海后交6個月一倍社保,即可申請落戶。申請周期一般3-4個月。
四、人才引進落戶,單位有人才引進名額,你也剛好爭取到資格,即可落戶上海。
五、隨遷,配偶一方辦理落戶,可選擇隨遷,有相關條件審核。
六、投靠落戶,與上海戶口持有人結婚,結婚10年后可通過投靠方式落戶上海。
2. 上海的落戶政策出臺
一是放寬年齡限制條件。博士、碩士研究生畢業不受年齡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畢業生由年齡不滿35周歲放寬至不滿40周歲;普通高校專科學歷、非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畢業生由年齡不滿30周歲放寬至年齡不滿40周歲。
二是取消擇業期限制條件。不再按畢業3年內和超過3年、普通高校和非普通高校設置不同的限制條件。 三是取消就業創業限制條件。落戶與就業創業政策“全脫鉤”,就業的取消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創業的取消營業執照和半年以上繳稅證明等材
3. 上海市落戶辦法
上海落戶新政策中主要對幾種申請上海常住戶口的辦法進行了說明,包括應屆畢業生落戶、人才引進落戶、居轉戶、創業落戶和投靠落戶幾種方式。
1、非滬籍應屆生落戶
根據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發布的《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戶籍評分辦法》,應屆畢業生達到標準分72分,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即可在上海落戶。
2、人才引進落戶
上海人才引進落戶條件:
(一) 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二) 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獎勵的人員。
(三) 國家重大科技專項項目、國家重要科技計劃項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項目負責人及其團隊核心成員。
(四) 列入省部級及以上人才培養計劃的人選。
(五) 在本市重點支持的產業和領域中擔任高級經營管理職務且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人員。
(六) 本市金融、貿易、航運等現代服務業重點機構,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在滬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及地區總部投資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研發中心緊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創新團隊核心成員。
(七) 本市重點引進機構、項目或做出重大貢獻的企業緊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
(八) 本市重點產業發展緊缺急需、取得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高級技師),或取得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技師)且獲得國家及省部級以上技能競賽獎勵的高技能人才。
(九) 本市文化藝術、體育、傳統醫學、農業技術及其他特殊行業緊缺急需的專門人才。
(十) 在滬投資于本行業中處于領先水平、為投資所在地的區縣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企業中擔任高級經營管理職務的創業人才。
(十一) 其他緊缺急需、確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注:凡符合第1款規定申請調滬的已婚人員,必須夫妻雙方均符合該款規定,辦理調動時其子女可隨遷進滬;按第2、3、4、5款規定申請進滬的已婚人員,辦理調動時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隨調、隨遷進滬。)
3、居轉戶
居轉戶的條件:
(1)持《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
(2)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
(3)持證期間依法在上海市繳納所得稅。
(4)在上海市被聘任為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
(5)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
備注(滿足以下任一條件,可以無職稱):
① 近連續3年在上海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連續3年計稅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業中級技術、技能或管理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術管理和關鍵崗位人員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沒有職稱,按2倍以上(不含2倍)準備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