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這句話“我不同意你說的每個字,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你可以隨便的既是錯,那是你的權利和自由,君指鹿是馬,你不能說鹿,君說方桌是圓的,你必須鋸掉四個角,用今天說法,王肇基就是有一定程度的精神分裂癥,十八世紀法國的君主制度和當時我國的封建王朝一樣,你只有服從的權利,沒有拒絕的權利。
1、怎么用科學精神解讀“雖然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句話?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大家去逛逛西方的論壇,能發現這句話的精髓,在西方,只要你不是人身攻擊、不是歧視言論、不是違背普世價值觀,你說什么都可以,這是你的權力。正常來說,一個團隊,比如一個班級、一個工作小組,意見都是五花八門,會有極端相反的意見,意見相反的雙方盡量互相說明,但不存在像中國網友一樣非要把對方辯倒,甚至辯論不過威脅舉報、甚至打架的情況。
這主要就是一種最基本的民主意識,民主意識的根基,首先就是言論自由,如果沒有言論自由,民主意識也就不存在。所以西方搞民主制度,第一步就是搞言論自由,這方面也是敏感話題,不多說了。其實中國古代除了戰亂時期的諸子百家爭鳴屬于言論自由,其他朝代基本都是文字獄,不讓知識分子說話,人民說話就更別談了,大家看看這個:乾隆十六年,突然有一個叫王肇基的人跑到官府,說自己要給皇帝獻恭頌萬壽詩聯。
誰知道,這個王肇基獻的文章,“錯雜無倫,且有毀謗圣賢,狂妄悖逆之處”,也就是寫的不成樣子,當時正是文字獄高潮時期,山西巡撫的阿思哈嚇得半死,派人將王肇基押來親自審問。結果王肇基語言古怪,不符合邏輯,用今天說法,王肇基就是有一定程度的精神分裂癥。因為涉及到皇帝、皇太后,阿思哈只得詳細將案件在奏折中寫明,報與乾隆皇帝,
為了不背責任,阿思哈在用詞上極為謹慎,說王肇基“似屬病患瘋癲之人”。這邊乾隆看到奏折,也知道此人是個瘋子,但竟然還是試圖殺一儆百,乾隆先是回答:“知道了,竟是瘋了而已。”,隨后又說:“此等匪徒,無知妄作,毀謗圣賢,編捏時事,病廢之時,尚復如此行為,其平昔之不案本分,作奸犯科,已可概見,豈可復溶于光天化日之下?”明明都說是瘋子了,還要重則?結果就是:“著傳諭該撫阿思哈,將該犯立斃杖下”。
2、如何看待“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句話?
真理愈辯愈明,這是我們國家一直提倡的主張和做法,一個國家敢這么主張,是對社會發展規律的尊重和敬畏,避免盲目自大和出現強權政治,是真正的文化自信和制度自信;一個科研工作者敢這么主張,是對自然規律和科學技術的尊重和敬畏,只有在不斷的質疑和探討辯論中,才能有真正的科研成果發現;一個普通民眾敢這么主張,是對他人的尊重和敬畏,是捍衛民主、自由、人權思想在個體行為上的充分表現,只有尊重他人、內心強大、修養有為的人才真正能理解和做到這一點。
3、伏爾泰:我不同意你說的每個字,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如何理解?請大神賜教?
要理解這句話的含義,首先要了解伏爾泰這個人和他所處的時代背景,伏尓泰是十八世紀啟蒙思想的泰斗,他反對當時的君主制度,提昌自然神論,批判天主教會,主張言論自由。在十八世紀法國大革命乃至整個歐州資本主義革命中,起著關健性作用,他憑一己之力甚至改變了整個歐州社會的輿論。十八世紀法國的君主制度和當時我國的封建王朝一樣,你只有服從的權利,沒有拒絕的權利,
君主的話,就是圣旨,無論對與錯都的照辦。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君指鹿是馬,你不能說鹿,君說方桌是圓的,你必須鋸掉四個角,顛倒黑白,你自己當不了自己的家,話都不能亂話,哪來的自由,再看這句話“我不同意你說的每個字,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就是一種抗爭,捍衛自身權利的抗爭,是打響反對君主專政,爭取言論自由的的槍聲,是建立一個完全與君主制度相背的社會制度的號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