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該代表協助村干部對所在村的人口和戶數進行摸底調查,認真掌握選民和合格候選人的人數,及時摸清村干部和群眾對換屆選舉的思想動態和對換屆選舉的意見和建議,把情況講清楚、講明白,及時為鎮里,2021年7月31日前召開新一屆縣級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新一屆設區的市人大代表和縣級國家機關領導人員。
法制解析:河北省各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鄉、民族鄉、鎮要在2021年6月中旬完成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工作。并要在2021年6月30日前召開新一屆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鄉鎮國家機關領導。2021年7月31日前召開新一屆縣級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新一屆設區的市人大代表和縣級國家機關領導人員。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十七條。新一屆人民政府領導人員依法選舉產生后,應當在兩個月內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人民政府秘書長、廳長、局長、科長。第五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每屆任期五年。
2、農村 換屆中 人大職責法律分析:人大發揮自身優勢,主動當好村級聯絡員、宣傳員、監督員、調研員換屆,積極配合鎮黨委做好村“兩委”選舉工作換屆,推動全鎮村級/。人大該代表協助村干部對所在村的人口和戶數進行摸底調查,認真掌握選民和合格候選人的人數,及時摸清村干部和群眾對換屆選舉的思想動態和對換屆選舉的意見和建議,把情況講清楚、講明白,及時為鎮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一條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更換村民委員會成員,村民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任期屆滿應及時進行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可以連選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