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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產假,產假怎么休

來源:整理 時間:2022-10-05 15:22:24 編輯:南昌本地生活 手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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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產假怎么休

2、關于產假順延國家只有如下規定,首先產假一般為90天,各地方政策不同,特別是少數民族地區,晚育一般加30天,難產,多胎另外加。那么當一開始的90天休息中,包括你的工作日和休息日(一般都是雙休日),但是當在休息晚育的30的時候,在這30天中如果碰到國家法定節假日,比如十一的3天,那么這3天在30天休滿后要補給你。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女員工生育可以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九十天中,產前休假15天。生育時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符合計劃生育晚育條件的,另增加產假15天。

產假怎么休

2,國家規定產假多少天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溫馨提示】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國家規定產假多少天

3,產假是如何休的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如果你是晚育,請查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某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上面對晚育肯定還有額外產假獎勵,對男方也有陪產假或護理假的規定。
產假:順產三個半月,剖腹產四個半月。如遇法定假日,不順延。不過要看單位執行情況,各有不同。我由于工作原因,休了兩個月,就上班了,不過是上半天,休半天,直到產假休滿 。這樣就沒把法定假日揉進去,也很不錯。既兼顧了工作,又贏得了好口碑,實際上假也沒少休,還多賺了幾個月的獎金。雖然自己辛苦些,仔細算來,也是值得的。你精打細算想好吧。再和單位主管溝通好,只要領導點頭,就一切ok了祝你成功,祝寶寶健康幸福。

產假是如何休的

4,休產假多少天

國家規定法定產假是98天。產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現在我國正式實施的產假標準依據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草案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并規范了相關待遇。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5,關于休產假的規定

在我國,休產假是全薪!工資一分不能少(獎金就別指望了),正常的社會保險公司也要負擔!少一分錢都告到公司破產為止!
女職工休產假有規定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女職工產假不少于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產假期間,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社會保險機構發給生育津貼;用人單位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給予15—30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此外,對于晚育的職工,各地還有一定獎勵假的規定。如北京市規定,晚育(24周歲以上)的女職工,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職工享受;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 女職工產假期間,即使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也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產假期間(一般是產前15天,產后75天)工資照發。

6,產假怎么休

一、產假怎么休1、產假休產假如下:(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2)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2、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二、產假待遇是什么1、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2、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3、產假,生育津貼。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

7,休產假的規定

按《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女職工休產假有規定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女職工產假不少于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產假期間,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社會保險機構發給生育津貼;用人單位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給予15—30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此外,對于晚育的職工,各地還有一定獎勵假的規定。如北京市規定,晚育(24周歲以上)的女職工,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職工享受;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 女職工產假期間,即使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也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8,產假標準是什么

一、產假標準是什么1、產假標準如下:(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2)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2、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二、公司不放產假怎么辦公司不放產假處理方法如下:1、單位不給休產假的,勞動者可以先和公司協商解決;2、協商解決不了的話申請調解;3、調解不成,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4、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勞動法 產假

1、懷孕前長時間請假如何處理要分情況對待。如果有醫院診斷證明需要請假的,按照病假處理,如果沒有任何理由按照事假處理。2、產假一般是在生育后有三個月的產假,如果存在可以延長的(比如晚育、多胎等),應予以延長。在休產假的開始時間上,有的規定可以在預產期前十五天的產假,但產假的總的天數是不變的。3、產假期滿如果無故不上班,單位可以根據規章制度對該員工作出處理,符合辭退的,可以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
勞動法上規定產假是不得少于六個月的
有病假證明的,按照病假處理。
對于產假國家政策有詳細規定: 對于生育假期,國家勞動法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個地區對產假都有自己的補充規定。 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相關規定) 勞動部還下發了一份《勞動部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對女職工產假、產假期間待遇以及適用范圍等問題更為詳細的解釋: 一、 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四十二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二、 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過醫務部門證明后,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照職工患病的有關規定處理。

10,國家規定產假多少天

產假時間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延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應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第六十二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對此做了進一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凡是符合以上這些關于產假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女職工,應享受自己的工資待遇。同時,任何單位也不得以產假為由,辭退女職工或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工資待遇,企業和事業單位不同。企業女職工,如果單位給上了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沒有給女職工上生育保險的企業,由企業支付工資。這里說的是基本工資。其他附加工資因各企業經營狀況不同,規定不同,是否計發由企業定。【溫馨提示】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11,請問關于員工休息產假的規定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勞動法》62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8條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根據以上規定,法定的產假期為90天。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對產假時間另行規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標準。如果因為特殊情況休假超過90天的,只要有醫院證明就可以向單位請病假,但病假期間不能享受產假待遇。 對于生育假期,國家勞動法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個地區對產假都有自己的補充規定。 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相關規定) 勞動部還下發了一份《勞動部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對女職工產假、產假期間待遇以及適用范圍等問題更為詳細的解釋: 一、 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四十二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二、 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過醫務部門證明后,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照職工患病的有關規定處理。 另外,在這些規定的基礎上不同省市和地區對產假也有相關的規定 至于男職工,其妻休產假時,他是否也有權休假照顧妻子,國家目前尚未作出規定。因此,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需要,自主確定男職工是否休產假,以及時間長短與待遇。
要看你公司的工資構成狀況了,一般休產假時是只給基本工資的,全勤獎,績效獎之類的是不給的生育險和工資沒關系,生育補助并不是公司給的,雖然你可能是從公司領的,但實際是公司幫你從社保局領的
一般來講正常的產假是90天,晚育的再加30天,剖腹產的加15天,雙胞胎的加15天,每多生一胎加15天。產假結束后,還有一年的哺乳期,即每天1小時的哺乳假。

12,產假怎么休

產假 ,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 晚婚晚育 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 女職工 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 工資 、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 解除勞動合同 。現在我國正式實施的產假標準依據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草案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并規范了相關待遇。產假及其生育津貼相關規定如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 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 生育保險 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 醫療費用 ,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產假一般規定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2、難產,增加產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13,國家勞動法對產假有什么規定

勞動法62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8條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根據以上規定,法定的產假期為90天。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對產假時間另行規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標準。如果因為特殊情況休假超過90天的,只要有醫院證明就可以向單位請病假,但病假期間不能享受產假待遇。 對于生育假期,國家勞動法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個地區對產假都有自己的補充規定。 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相關規定) 勞動部還下發了一份《勞動部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對女職工產假、產假期間待遇以及適用范圍等問題更為詳細的解釋: 一、 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 的意見,給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四十二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二、 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過醫務部門證明后,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照職工患病的有關規定處理。 另外,在這些規定的基礎上不同省市和地區對產假也有相關的規定 至于男職工,其妻休產假時,他是否也有權休假照顧妻子,國家目前尚未作出規定。因此,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需要,自主確定男職工是否休產假,以及時間長短與待遇。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照發。對于產假國家政策有詳細規定: 對于生育假期,國家勞動法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個地區對產假都有自己的補充規定。 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相關規定) 勞動部還下發了一份《勞動部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對女職工產假、產假期間待遇以及適用范圍等問題更為詳細的解釋: 一、 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四十二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二、 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過醫務部門證明后,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照職工患病的有關規定處理。 另外,在這些規定的基礎上不同省市和地區對產假也有相關的規定 您在私營單位上班,看來他們僅僅是按國家規定的最低待遇(不少于90天),給您支付工資的。如何解決?一.您要看一看您們地區有沒有自己的補充規定;二.超90天部分如果可取,可以考慮按患病的有關規定向單位提出申請,不知您單位是如何規定的。
自2016年1月1日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實施,不再對晚育實行獎勵。 女職工生育的,享受產假98天(其中包括產前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其中,合法生育的,按所在省、或直轄市、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延長產假,并給予配偶照顧其妻陪產假。 國務院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14,國家規定產假是多少天

產假時間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延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應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產假是指在職女性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上(按28周計算),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請長病假女職工不享受產前假。這兩個半月的產前假只能按預產期在產假前執行。至于女職工請產前假期間的工資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根據規定,女職工按計劃生育懷孕,經過醫師開據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時間,按照本單位實行的疾病待遇的規定辦理。因此,保胎假期間,女職工只能拿到病假工資。女職工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過醫務部門證明后,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照職工患病的有關規定處理。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2、難產,增加產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第六十二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產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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