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9月之前,車輛異地年檢是需要“異地檢車委托證明”的,但是2018年9月之后,就無需使用異地檢車委托證明了,車主可以直接辦理異地年檢的手續了汽車能異地年檢嗎,車主因為車輛馬上就要年檢了,但因為人在異地,沒有時間回到車輛的注冊地年檢,那么汽車能異地年檢嗎。
車主因為車輛馬上就要年檢了,但因為人在異地,沒有時間回到車輛的注冊地年檢,那么汽車能異地年檢嗎?汽車是能夠在異地年檢的,目前小型汽車、中型客車、貨車可以進行異地年檢,但大型載客客車、校車無法進行異地年檢,需要回到車輛的注冊地進行年檢。車輛異地年檢的前提是,車輛沒有超過年檢的日期,如果車輛脫檢,車主就只能回到車輛注冊地年檢。車輛異地年檢需要準備身份證、行駛證、交強險副本、車船稅完稅證明,到符合條件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車輛通過檢測后,車主就可以領取檢驗標志貼了。在2018年9月之前,車輛異地年檢是需要“異地檢車委托證明”的,但是2018年9月之后,就無需使用異地檢車委托證明了,車主可以直接辦理異地年檢的手續了
2、小車異地年檢新規定解答小車異地年檢新規定:滿足條件的車主可以攜帶身份證原件、行駛證、交強險副本和車窗稅證明到你車輛所在地的任一具備資格的檢測站進行年檢。而無需辦理異地檢車委托證明,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