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提拔擔任黨政領導職務的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1)提任擔任縣級領導職務的人員,應當具有五年以上工齡和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4.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應當由黨委(黨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作出任免決定,或者提出推薦、提名,(二)提任擔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一般應具有擔任下一級兩個以上職務的經歷。
升職是指在某項工作中得到提升。提拔,一個中文詞,指的是信任和重用,指的是自下而上的提拔。相關資料金《后漢書·靈帝實錄》:“其升遷不詳,若與何成功,必有六十余人。”“晉書。第91卷?!度辶滞馐贰??!斗都t芝傳》:我感受到他升遷的善意,也珍惜他的遭遇。周雨欣的《讓主公為啟功騎驃騎》:“屋頂不悟天則,誤升。”清代吳《儒林外史》第十六章:“考試在即,請他報名;如果文章會做,我就提拔他?!鼻遑墩f唐》第四本:我覺得侄兒才華出眾,對兵法非常熟悉,打算提拔他為官半職?!壁w樹理《李佑才板話》八:“指揮的人自然也很重要,但只有那些不得不從隊伍中提拔起來的人,才是可靠的。
法律解析:提拔擔任黨政領導職務的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1) 提任擔任縣級領導職務的人員,應當具有五年以上工齡和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二)提任擔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一般應具有擔任下一級兩個以上職務的經歷。(3) 提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具有副職職務提任專職職務,應當在副職崗位工作兩年以上;由下級正職提任上級副職任命的,應當在下級正職崗位工作三年以上。(4)一般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其中局級以上領導干部一般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第四十三條,國家建立健全農業農村干部培養、配備、使用和管理機制,選拔優秀干部充實,采取措施提高農業農村干部能力和水平,落實農村基層干部相關待遇保障,建設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農業農村干部隊伍。
3、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的主要方式是什么?1、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必須民主推薦。2.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確定的考察對象進行嚴格考察,3.考察前,對擬任命的黨政領導職務人選要進行充分準備,討論決定或上報。4.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應當由黨委(黨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作出任免決定,或者提出推薦、提名,屬于上級黨委(黨組)管理的,同級黨委(黨組)可以提出選拔任用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