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試用期辭退員工自然不成立,”可以看出試用期是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而不是關于試用期的單獨規定,勞動合同的生效和終止時間應包括-0,《勞動法》第十九條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合同的期間內,按照法律規定,即使是試用期,也要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無效,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1、 試用期要簽 合同嗎按照法律規定,即使是試用期,也要簽勞動合同。《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可以看出試用期是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而不是關于試用期的單獨規定,勞動合同的生效和終止時間應包括-0,試用期本公司未簽字的責任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已建立勞動關系,但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法》第十九條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合同的期間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無效,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所以沒有勞動合同,所以沒有試用期,用人單位在未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為勞動者設定試用期-1/。用試用期辭退員工自然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