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將12月4日定為“全國憲法日”,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個國家憲法日,也是我國第二次開展“憲法宣傳周”,2018全國憲法日主題為:尊重憲法,學習憲法,觀察憲法,維護憲法,2018年12月4日是第五個國家憲法日和第一個“憲法宣傳周”。
2018年12月4日是第五個國家憲法日和第一個“憲法宣傳周”。主題是尊重憲法,學習憲法,觀察憲法,維護憲法,使用憲法。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個國家憲法日,也是我國第二次開展“憲法宣傳周”。主題是:弘揚憲法精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憲法基本原則是指人們在制定和實施過程中必須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則憲法。它們是貫穿憲法制定和憲法實施過程的基本精神。任何人憲法都不可能憑空產生,它必須反映當時一國國民生活的指導思想、社會經濟狀況和歷史文化傳統。縱觀憲法在世界范圍內的理論和實踐,可以看出憲法的基本原則主要包括人民主權、基本人權、權力制約和法治。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的職權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的原則。
2018全國憲法日主題為:尊重憲法,學習憲法,觀察憲法,維護憲法。國家憲法日(NationalConstitutionDay)是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落實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每年12月憲法它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將12月4日定為“全國憲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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