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深圳看做地級市,并不不妥,嚴格來看,廣州深圳就是高配了副省級的地級市而已,在省的行政序列,仍然是地級市,只是機構高配半級。廣州、深圳可以被看做縣級市、地級市、設區市、副省級市,那要根據不同的法律,因為憲法里面,中國地方行政區只有省縣鄉三級,并無地級市、副省級市這樣的說法,但是有設區市的說法。
廣東一共有21個市。其中副省級市兩個,分別為廣州和深圳;地級市19個,從東往西依次是潮州、揭陽、梅州、汕頭、汕尾、惠州、河源、韶關、東莞、清遠、佛山、肇慶、中山、珠海、江門、陽江、云浮、茂名、湛江,其中汕頭和珠海為特區,廣東省一般又分為珠三角地區和非珠地區,珠三角主要是廣州、深圳、佛山、東莞、惠州、中山、珠海、江門和肇慶;非珠地區又分為粵東、粵北和粵西,粵東有潮州、梅州、河源、揭陽、汕頭和汕尾,這其中汕尾劃出一部分地區叫做深汕合作區,現在廣東省已經全權交給深圳管理;粵北有韶關和清遠;粵西有陽江、茂名、湛江和云浮。
2、什么是地級市?廣州和深圳可以被稱作地級市嗎?
廣州、深圳可以被看做縣級市、地級市、設區市、副省級市,那要根據不同的法律,但是要根據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廣州深圳恐怕職能算作縣級市。因為憲法里面,中國地方行政區只有省縣鄉三級,并無地級市、副省級市這樣的說法,但是有設區市的說法,設區市,就當是高配了的縣級市,廣州深圳看做地級市,并不不妥,嚴格來看,廣州深圳就是高配了副省級的地級市而已,在省的行政序列,仍然是地級市,只是機構高配半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