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林沖中了高太尉之計,帶刀誤入白虎節堂,按當時律法,本是死罪,后經人說項,加上高太尉自知理虧,又礙于府尹,只得判了林沖二十脊杖,發配滄州。林沖情知此去滄州,自己生死未卜,也沒有其他辦法來保護自己的妻子,只好出此下策,其實也是一種對妻子最好的保護措施,他覺得只要在此之前,與妻子斷絕夫妻關系,高衙內就不會再繼續對妻子進行糾纏。
1、《水滸傳》中刺配滄州前,林沖休掉林娘子,是休妻保夫嗎?
當日林沖中了高太尉之計,帶刀誤入白虎節堂,按當時律法,本是死罪,后經人說項,加上高太尉自知理虧,又礙于府尹,只得判了林沖二十脊杖,發配滄州。林沖情知此去滄州,自己生死未卜,也沒有其他辦法來保護自己的妻子,只好出此下策,其實也是一種對妻子最好的保護措施,他覺得只要在此之前,與妻子斷絕夫妻關系,高衙內就不會再繼續對妻子進行糾纏,
其實從原文上看,林沖夫妻感情還是很好的那種,宋朝時候,官方的婚姻制度,雖然可以允許男人有除妻子之外的側室,但那也只是僅限于一些官紳名流之類的人,林沖作為當時的八十萬禁軍教頭,其實在當時的官方地位,真的不算什么,家里除了一個叫做錦兒的使女,并沒有其他側室,所以跟妻子的感情還是很好的。大家知道,在林沖之前,也有個八十萬禁軍教頭王進,也就是史進的師父,還不是被人家逼迫的流浪江湖?所以,跟高衙內相比,他真的沒有辦法來保證自己家人的安全,更何況此一時彼一時,眼下自己都已經成了罪犯,
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如果他是為了保存自己而休妻,他完全可以做像陸虞候那樣的小人,為了前程而放棄自己的堅持,更不用說一個妻子了,在當時,家庭婦女的社會地位確實算不得什么,真正的女人如衣履,再請看當時林沖對其岳父說的話:“自蒙泰山錯受,將令愛嫁事小人,已經三載,不曾有半些兒差池;雖不曾生半個兒女,未曾紅面赤,半點相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