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還使用名詞-格,針對你的問題,以下是我們的回答:及物動詞的賓語通常是名詞第四格,如:ErnimmtdieZeitung,第四case是直接賓語,即一個動作的直接接受者,有些介詞后跟介詞的形式是名詞第四格,比如IchgeheinsKino,第二格作定語,表示所有關系。
如果你懂英語,我的解釋會更容易理解:第一種情況用作主語或“表語”,如:DiesesBUCHistneu。第二格作定語,表示所有關系。(邁納弗勞是第二種情況。他是我妻子的兄弟。第三種情況是間接賓語,即這個賓語不是動作的直接接受者。我父親給我買了一臺電腦。我父親給我買了一臺電腦。)爸爸代替我買了一臺電腦,電腦是“買”這個動作的直接接受者,所以“我”用第三個mir。第四 case是直接賓語,即一個動作的直接接受者。IchhabeeinBuchgekauft。我買了本書。)“你買的東西”是“書”,所以Buch是購買的持有人,也是直接對象,第四 case。只要你牢記這四個基本原則,基本上,在大多數情況下,你不會混淆德語中幾種格的用法。關鍵是要記住四個正方形的形狀。
2、德語哪些情況用 第四格你好,我們是來自上海新東方的德語老師團隊。針對你的問題,以下是我們的回答:及物動詞的賓語通常是名詞第四格,如:ErnimmtdieZeitung,有些介詞后跟介詞的形式是名詞第四格,比如IchgeheinsKino。此外,還使用名詞-格,比如meinefraueristnchstewocheab。以上是我們給你的建議,希望我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