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和頒布的地方性法規不得同憲法、法律和行政相抵觸法規根據local法規的定義,是指在不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由法定的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制定、頒布并在本行政區域內實施的規范性文件,不與省、自治區的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法規相抵觸的,應當在四個月內給予批準。
local 法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省級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不得與憲法、法律和行政相抵觸。包括:1。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二是有的是法律的地方實施細則;三。有些文檔具有法規的屬性,例如決議和決定。
local 法規是省、自治區、直轄市、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和經國務院及其常務委員會批準,在本行政區域內根據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制定并公布實施的規范性文件的總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和頒布的地方性法規不得同憲法、法律和行政相抵觸法規
3、哪些市可以制定地方性 法規根據local 法規的定義,是指在不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由法定的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制定、頒布并在本行政區域內實施的規范性文件。所以原則上local 法規凡是有地方人大和行政機構的地級市都可以,設區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可以根據本市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與本省、自治區地方性相抵觸的前提下,就城鄉建設和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事項制定地方性法規-0/。設區的市的地方法規報省、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實施,省、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報請批準的地方法規進行合法性審查。不與省、自治區的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法規相抵觸的,應當在四個月內給予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