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復雜,確需延長審理期限的,經監察局局長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審理期限:《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一條,稅務機關的征收管理人員稽查與行政復議人員的職責應當明確,相互分離,相互制約,審查部門收到稽查本部門轉來的稅款稽查-1/及相關材料后,應在15日內提出審查意見,稅務機關稅務稽查的基本流程如下:案件選擇:是否立案的結果稽查:稅務報告,審理:稽查結束后,稽查本部門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將稅稽查-1/、稅稽查工作底稿及相關證據材料移交司法部門。
法律分析:立案60天內抓人。稅務機關稅務稽查的基本流程如下:案件選擇:是否立案的結果稽查:稅務報告。確需延長檢驗時間的,必須經檢驗局局長批準。審理:稽查結束后,稽查本部門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將稅稽查 -1/、稅稽查工作底稿及相關證據材料移交司法部門。審查部門收到稽查本部門轉來的稅款稽查-1/及相關材料后,應在15日內提出審查意見。但不包括下列時間: (一)督察人員進行補充調查的時間;(2)有時間就政策問題向上級或有關部門請示。案情復雜,確需延長審理期限的,經監察局局長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審理期限:《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一條,稅務機關的征收管理人員稽查與行政復議人員的職責應當明確,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