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學的法理學是張文顯主編的,它對法律的解釋是這樣的:根據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對法律概念的解釋,并吸收國內外法學研究的成果,我們可以把法律看作定義as: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承認和實施的,反映的是由特定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在法律實證主義者中,區分法的概念有兩類:以社會效力為首要因素的法的概念定義和以權威制定為首要因素的法的概念定義。
Fa(拼音f m)是現代漢語中的常用詞。“法”是指法律和法令。它的意義從古至今都沒有太大的變化。古代有時指刑法,后來從“法”的意思引申為“規范”、“方法”的意思?,F代漢語中的“法”,是指統治者(統治集團,即政黨,包括國王和君主)為了達到統治和管理國家的目的,通過一定的立法程序而頒布的一切規范的總稱。
我所學的法理學是張文顯主編的,它對法律的解釋是這樣的:根據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對法律概念的解釋,并吸收國內外法學研究的成果,我們可以把法律看作定義 as: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承認和實施的,反映的是由特定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以確認、保護和發展統治階級(或人民)所期望的社會關系、社會秩序和社會發展目標為目的的行為準則。由此定義可以看出,馬克思主義法學中所說的法是指國家法,包括國內法和國際法,將非國家主體創造或發展的規范體系排除在法的范圍之外。
3、法的概念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以權利和義務為主要內容,由國家強制執行的社會行為規范和相應規范性文件的總稱。法律作為一種特殊的社會規范,是人類社會發展的產物,然而,人們對法的概念的理解并不總是一致的。法律的概念因學校而異,法律實證主義者認為,法律是權威的制定和社會效力。在法律實證主義者中,區分法的概念有兩類:以社會效力為首要因素的法的概念定義和以權威制定為首要因素的法的概念定義,非實證主義者的法律概念不僅以內容的正確性為定義元素,還包括社會效力和權威制定的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