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哪里可以辦?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使用的法律分析:流動流動人口婚育經現居住地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核實,流動。
1。已婚者為社區居民的,持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到社區要求社區開具婚育-2/(社區蓋章),然后拿到戶籍所在地街道的蓋章。2.如果在外地生活,但沒有遷戶口,需要回戶口。法律分析:1。如果已婚者是社區居民,拿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到社區要求社區開具婚育-2/(社區蓋章),然后拿到戶籍所在地街道的蓋章。2.如果在外地生活,但沒有遷戶口,需要回戶口。
1.所需材料:流動-3婚育-2/或計劃生育服務證;結婚證;節育證明。2.49周歲以下已婚未育的,提供本市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女方近三個月內的孕情檢查證明。如生育子女,請提供本市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最近三個月出具的上環證明的證明。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的,提供本市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絕育證明證明;3.辦理部門:先去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再去街道計生工作機構。
根據流動-3/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四條的規定。第二條: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公民,外出前必須辦理流動-3婚育-2/1(以下簡稱婚育)。離開戶籍所在縣(市)行政區域(離開地級以上市地區是否需要辦理“婚育 證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2.計劃異地居住30天以上。
4、從事工作、商務等活動(探親、訪友、就醫、上學、出差等除外。).第三條:婚育-2/由流動-3/戶籍所在地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發證機關)辦理。第四條:申請“-0 證明”,應填寫“經辦”
3、已婚婦女的“ 流動 人口 婚育 證明”應該在什么地方辦理?已婚女性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應在現居住地辦理。生育證在女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辦理。根據流動-3/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第六條流動-3/計劃生育工作由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現居住地管理為主。流動-3/現居住地地方人民政府負責流動-3/計劃生育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將流動-3。
擴展材料:流動-3婚育-2/所需材料:1。由申請人工作單位出具婚育-2。須由現居住地居委會或父母單位出具婚育Status證明并加蓋公章,婚育Status證明格式見:未婚、無子女、新婚、新出生)。2.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未婚者免費)。3.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已婚者需提供配偶戶口本復印件)。4.身份證原件1份,復印件1份(已婚者需提供配偶身份證復印件)。
4、 流動 人口 婚育 證明怎么辦有以下程序1。所需材料2。處理流程1。所需材料:1。申請人的身份證。結婚證3。申請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2.窗口辦理流程:①申請:辦事人員攜帶工作材料原件,到申請人住所地或居住地街道衛生計生辦(局)任一服務窗口提交申請材料。(2)受理:街鎮衛計工作人員對填寫的信息和書記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初審通過的,將辦公材料上傳至系統,提交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進行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