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以來,就可以理解醫院為什么不給你開證明了。本地醫院能夠治療這個疾病,醫生就沒辦法給你開出轉院證明,要是這位醫生給你開了,醫保的人就會來問醫院,為何要開這個證明,雙向轉診制度上是怎么寫的,轉診證明難開,不是醫院的問題,而是政策問題,如果當地治不了你的病,建議你轉大醫院的話,轉診證明會很順利的給你開的。
1、轉診證明醫院都不給開怎么辦?
我給大家談談這個問題。開具轉診證明的目的有兩個,第一:轉診到大醫院,得到更好的診治。如果當地治不了你的病,建議你轉大醫院的話,轉診證明會很順利的給你開的,反之,如果當地可以治療這個病,個人提出轉診的,或者直接到上級醫院治療的,醫院一般是不會開這個證明的。第二:開轉診證明是為了報銷費用的,這種情況,這個證明是非常難開的。
為什么呢?這個和醫保制度有關,醫保有個規定就是,哪家醫院開出的轉診證明,哪家醫院負擔費用,會從年度醫保賬戶總額度中扣除。這樣以來,就可以理解醫院為什么不給你開證明了,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現在一些地方,如果要開證明的話,直接到縣區級醫保辦開具,醫院是不會順利開的。醫院的醫保費用,每年都是有限額的,超出部分是要扣款的,
醫保辦每年都會從各個醫院,或多或少的扣走資金。這也是醫院非常頭疼的一件事,很多醫保規定,醫院知道,但是患者不知道。所以,轉診證明難開,不是醫院的問題,而是政策問題,就比如住院半月必須出院這事,為什么呢?因為有個次均費用管住。不辦理一次出院,就會超過標準,就要被罰款了,對于這種事情,醫院也是非常無奈的。
2、患者想轉院,醫院:我們能治療不給開轉院證明,合理嗎?這什么行為?
我覺得挺合理的,轉院要么向上轉要么向下轉,向上轉是因為本院治療不了所以需要轉入上級醫院治療,向下轉是病情較輕的,轉入社區醫院和鄉鎮醫院治療,。這樣一來能夠解決大醫院人滿為患的處境(看病難問題),二來呢能夠合理的分配醫療資源,不然忙的忙,閑的閑,本地醫院能夠治療這個疾病,醫生就沒辦法給你開出轉院證明,要是這位醫生給你開了,醫保的人就會來問醫院,為何要開這個證明,雙向轉診制度上是怎么寫的?這不是過度醫療嗎,得罰錢。
醫院管理拿著罰單撥通這位醫生的電話:“xx,你們怎么亂開轉院證明?這個月工資得扣,全院通報批評,”這就是醫院醫生他不敢開轉院證明的原因,實在是沒發交代,所以也別為難人家醫生。當然,作為病人是有選擇在那個醫院就診的權利的,有無住院證明并不影響你去其他醫院治療,可醫院里因為轉院證明產生的醫患矛盾卻層出不窮,究其原因,還不是因為有轉院證明的是報銷的比例要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