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輪機構改革,鄉鎮七站八所等事業單位就是重點改革任務之一,大致有幾個特點。以前的鄉鎮事業機構改革都是換湯不換藥,起不到多大效果,這次機構改革對鄉鎮事業人來說是個晉升的機會,這次鄉鎮機構改革,對鄉鎮事業編來說絕對是一個好消息,以前鄉鎮上不論是財政、國土、安監、林業等七站八所,還是后來的計生中心、經濟發展服務中心等各個中心,其實都沒有太大的改革,只不過是把鄉鎮事業單位的名字換了一下。
1、鄉鎮事業編怎么改革?
鄉鎮事業編主要集中在七站八所,現在叫各類服務中心。在鄉鎮,受編制限制,公務員只是少數,且主要擔任領導職務,因此干活的絕大部分是事業編制人員,這一機構特性和現實條件決定了鄉鎮機構改革事業編不會有太大變化,最多無非換個牌子換個崗位繼續干革命而已。第一,鄉鎮事業編一般不會下崗,丟失身份,根據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要求,鄉鎮的各類站所可能會根據職能需要進行必要的撤并整合,人員隨職能劃轉分流安置,繼續保持身份待遇不變,不會出現被剝離編制的情況。
比如自收自支性質的事業編制,按照分類改革要求,原則上要求剝離事業編制轉為企業人員,但在鄉鎮能干活的人本來就不多,受制于人少事多,即便有自收自支性質的編制人員,一般也不會清除,頂多是在機構撤銷后轉到其他崗位安置,自收自支性質的編制人員都不會丟失身份,其他全額、差額人員地位自然更加穩固。第二,鄉鎮事業編基本上不可能轉公務員,
有的鄉鎮事業編特別是參公性質人員,冀望通過機構改革轉換身份變為公務員。可以肯定的是,這基本上不可能,有兩個方面原因:一是機構改革現在普遍采用的是限額管理原則,行政編制原則上不增加,沒有編制,想轉業沒用;二是從事業編轉行政編,要么通過調任,要么通過選舉擔任鄉鎮副職,否則根本轉不了,而無論哪種選擇,都不是易事,沒有一定的能量根本做不到。
2、鄉鎮事業單位會怎么改革?
鄉鎮事業單位主要集中在七站八所,七站八所主要行使的是行政或執法職責,按理應該使用行政至少是參公編制,但受編制體量限制,國家拿不出那么多行政編制設置崗位,而實際上鄉鎮對應上級部門又需要那么多人做事,地方政府不得已只能用招錄事業人員的方式解決問題,造成了行政執法崗位混編混崗普遍存在的無奈。這些年,由于職能的變化,加上人員使用的不規范,以及大量事業人員外借在編不在崗,人浮于事、空心化問題日趨突出,造成鄉鎮七站八所職能體制與現實的矛盾,改革勢在必然,
本輪機構改革,鄉鎮七站八所等事業單位就是重點改革任務之一,大致有幾個特點:一、鄉鎮七站八所將下放。為了夯實基層基礎,下放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推動治理重心下移,各地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則放的原則,都要求把原屬縣級部門派駐鄉鎮的機構,盡可能下放鄉鎮并與有關機構進行資源整合,進一步強化鄉鎮對事業站所的管理,二、大規模歸并優化。
適應鄉鎮工作特點和便民服務需要,全面整合審批、服務、執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職能,整合優化鄉鎮事業站所,歸并相近職能的事業機構,設立綜合性辦事機構和事業單位,統籌各類編制資源,實行扁平化和網格化管理,部分只有機構沒有人員的機構,以及職能弱化或將不存在的機構,如計生站,將被撤銷,人員歸并入綜合服務機構如社會發展事務中心統籌使用。
3、應急管理改革中,鄉鎮安監站會怎么改?
在本輪機構改革中,應急管理部門是新組建的大部門,由于目前正在進行省級層面的改革,市縣鄉具體改革方案還不明朗,但從近期透露出的信息,可以做個判斷:1、應急管理部門改革的思路。為進一步整合優化應急力量和資源,將安監局全部職責、政府辦的應急管理、民政部門的救災、公安部門的消防、國土部門的地質災害防治、水利部門的水旱災害防治、農業部門的草原防火等部門職責進行整合,組建應急管理部門,形成全方位的應急管理隊伍,
值得一提的是,中央要求新組建的如應急管理、退伍軍人事務保障等機構,各地必須參照中央的模式,進行統一部署。因此,各地在應急管理改革方面思路大致一致,整合相關職能組建新部門,省市縣基本就是這個模式,但鄉鎮一級的安監站職能較小,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有區別的改革,2、鄉鎮事業單位的改革思路,根據透露的消息可以看出,下步鄉鎮一級將不再保留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