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英國政府決定將香港的主權歸還中國,但同時又試圖維護英國在香港的利益,于1997年7月1日-1回歸中國成立,取代原英國殖民政府香港并延續大部分制度,香港中華人民共和國(PRC)簡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是香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的統稱,可縮寫為香港特區政府、特區政府、香港政府或/12344,香港回歸那是1997年7月1日。
香港回歸那是1997年7月1日。1997年,英國政府決定將香港的主權歸還中國,但同時又試圖維護英國在香港的利益。經過兩年多、多達22輪的中英談判。最后,中英聯合聲明于1984年12月19日正式簽署。決定從1997年7月1日起,中國在香港設立特別行政區,開始對香港島、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新界及其他土地行使主權和管治。香港中華人民共和國(PRC)簡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是香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的統稱,可縮寫為香港特區政府、特區政府、香港政府或/12344。于1997年7月1日-1回歸中國成立,取代原英國殖民政府香港并延續大部分制度。雖然政府一詞通常包括立法和司法部門,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法》(PRC) 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別行政區政府僅指香港的行政部門。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首長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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