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規定“國家在必要的時候可以設立特區行政區”:1997年7月1日,我國政府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設立香港特區行政區;1999年12月20日,中國政府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并設立了澳門特區行政區,市政行政區的介紹如下:等級行政區即地市級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PRC)-0的二級,表示與地區-相同的行政地位。
市政行政區的介紹如下:等級行政區即地市級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PRC) -0的二級,表示與地區-相同的行政地位。根據中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PRC)的行政區域劃分如下:1 .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2.省、自治區分為市、自治州、縣、自治縣;3.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行政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域劃分如下:(1)全國劃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二)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三)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并規定“國家在必要的時候可以設立特區行政區”:1997年7月1日,我國政府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設立香港特區行政區;1999年12月20日,中國政府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并設立了澳門特區行政區。目前全國有34個-1 行政區即4個直轄市、23個省、5個自治區和2個專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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