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這次新國標把電動車細分為三類。以前電動車標準不細致,造成電動車市場失控,現在國家系統分類管理,有什么不好的嗎?這些標準出臺,帶來什么不便了?2018年初就通知要上牌,新國標2019年4月15日要實施,都不當回事,現在一看動真格的了,又在瞎嚷嚷,銷售商還說庫存車賣不掉,明知新國標出臺,為什么還要存這么多超標車庫存?。
1、新國標電動車實施對民眾有什么影響,超標準的車該怎么處理,還能不能上路了?
大家都弄清楚新國標的全部內容了嗎?你們不要斷章取意,只看電動自行車的標準。國家這次新國標把電動車細分為三類:1、電動自行車,限速不超過25,腳蹬子騎行等等,免費上牌,不用駕照,2、電動輕便摩托車車,限速不超過50,不用腳蹬子,自費上藍牌,買保險,需要F駕照。3、電動摩托車,速度要大于50,不用腳蹬子,自費上黃牌,買保險,需要E駕照,
老百姓可以按自己需要選擇呀,嫌慢的,嫌有腳蹬子的可以買下面兩種呀。另外,2019年4月14號以前買的超標電動車,還可以上臨時牌,再用3至5年,以前電動車標準不細致,造成電動車市場失控,現在國家系統分類管理,有什么不好的嗎?這些標準出臺,帶來什么不便了?2018年初就通知要上牌,新國標2019年4月15日要實施,都不當回事,現在一看動真格的了,又在瞎嚷嚷,銷售商還說庫存車賣不掉,明知新國標出臺,為什么還要存這么多超標車庫存?。
2、鄭州超標電動車上黃牌,除了防盜外還有什么意義?三年過渡期后電動車號牌如何處理?
您好,鄭州市目前出臺的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是按照最新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強制國家標準制定的,對于車身重量在55千克以下,最高時速低于25km/h,電機功率小于400W且有腳踏板裝置的電動車是給上綠牌的,這叫符合國家標準的車,對于除此條件之外的車,稱之為超標電動車,是不符合國家標準,這種車子給上的是臨時牌照(黃牌)這種牌照除了具有防盜功能之外,還具有路權,但是有效期是3年,也就是說3年之后,這種牌子隨著車子一起報廢,
3、鄭州超標電動車重啟免費上牌?相關部門:有安排,但未最終確定,你怎么看?
超標車的社會影響:(一)車輛無法上牌發證。由于“超標車”未列入國家機動車輛《產品公告》目錄,車管部門無法給予注冊登記和上牌,因而這部分車輛只能成為無牌無證的“黑車”,給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隱患,(二)影響道路交通秩序,駕駛“超標車”的人員中,絕大部分沒有駕駛證,這部分人交通安全法律知識比較缺乏,時常闖紅燈、隨意變更車道、橫穿道路、突然調頭或猛拐,以及違規載人、不戴安全頭盔等,嚴重影響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嚴重影響了我市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