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職工醫療期最新法律規定上海職工醫療期的規定是這樣的: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2,關于懷孕一個月請產前假的話可以算入醫療期嗎《福建省...
更新時間:2022-11-25標簽: 上海市職工醫療期規定上海上海市職工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