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個稅采用年累計預扣法和單位原來采用的采掘業計稅方法有沖突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工資、薪金收入÷12-費用扣除標準)×稅率-速算扣除數〕×12。采用這樣的方式主要是照顧采掘業、遠洋運輸業、遠洋捕撈業因季節、產量等因素影響,職工的工薪收入呈現較大幅度波動的實際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按月計征,由扣繳義務人或者納稅義務人在次月七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特定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可以實行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的方式計征,具體...
更新時間:2022-10-24標簽: 累計預扣法累計2019年個稅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