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誰知道現在的法定每周工作時間標準啊按照1995年實施的我國勞動法的規定是44小時每周。(第36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周法定工作時間為44小時。)但隨后出臺的《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第三條,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是每周工作40小時,最遲應當于1997年5月1日起施行。從法律的規定來說,勞動法的規定44小時/周是法定的。一般來說,中午的1小時吃飯休息時間不算在8小時里面。祝你成功...
更新時間:2023-05-06標簽: 東莞自然自然資源資源東莞自然資源局工作時間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