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發放標準及方式(一)獎勵補貼1.杰出人才,獎勵補貼標準為600萬元;國家級領軍人才和A類人才,獎勵補貼標準為300萬元;地方級領軍人才和B類人才,獎勵補貼標準為200萬元;后備級人才和C類人才,獎勵補貼標準為160萬元。獎勵補貼按五年任期分次發放,每任期年度每人發放1次,每次發放按照符合條件的實際月數計算(任期年度內,符合條件的實際月數不滿6個月的,本任期年度不予發放),最高金額分別如下:杰出人才為120萬元;國家級領軍人才和A類人才為60萬元;地方級領軍人才和B類人才40萬元...
更新時間:2023-09-03標簽: 深圳領軍軍人人才深圳領軍人才資助資助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