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個人轉讓寫字樓土地增值稅如何繳納昨天,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通知,從7月15日起,個人轉讓一定年限內的非普通住房,稅務機關可實行核定征收轉讓房產總收入0.5%的土地增值稅;個人轉讓普通住房則仍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具體規定是:個人因工作調動或者改善居住條件轉讓非普通住房,居住滿5年的,免征土地增值稅;居住滿3年未滿5年的,減半征收;居住未滿3年的按規定征收。如果個人轉讓非普通住房,既沒有評估價格,又不能提供購房發票的,稅務機關可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稅,執行標準是:凡居住未滿3年的,按轉讓收入的0.5%核定征收...
更新時間:2023-06-09標簽: 上海上海市土地土地增值上海市土地增值稅核征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