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判決與書面成立的區別在于,書面審理僅依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進行,不會再次開庭審理,對于完全不同程序的事物,直接判決是在法律規定的情形下,不經法院審理而作出判決(如同判決),強制執行是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法院審查后會直接判決,不做任何考慮直接行動。1、第二審法院對哪些上訴案件可以逕行判決、裁定法律分析:1。原判決、裁定發現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依法通過判決、裁定予以變更、撤銷或者變更;2.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可以在查明事實后改判。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
更新時間:2023-03-26標簽: 逕行書面判決當事人證據之處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