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職工年平均工作時間及工資折算的通知》勞社部發〔2008〕3號第二條規定:“日工資和小時工資的折算,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折算,折算日為/1234558時不排除日工資和小時工資的換算為: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工資天數;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薪天數×8小時);月薪天數=(365-104天)÷12月=21.75天,日工資計算如下:月工資/21.75,加班小時工資=天。1、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法律規定employee加班工資和計算基數勞動合同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勞動合同沒有...
更新時間:2023-01-12標簽: 加班工資計算基數加班基數工資計算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