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規定2019修訂第一條為加強深圳市(以下簡稱市)出租屋管理,保障出租屋安全,維護社會治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出租屋,包括住宅出租屋、工商業出租屋及其他出租屋。本規定所稱出租人,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合法使用人、實際管理人以及受委托管理出租屋的機構、人員。本規定適用于深圳市管理區域內的出租屋管理。政府對公共租賃住房、產業用房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出租屋和人口管理的領導和協調,建立健全管理機構,完善管理制度,將出...
更新時間:2022-12-03標簽: 深圳市管理深圳深圳市管理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