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申請社保開戶
企業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去需要到所在區域管轄的社保局進行開戶,社保開戶后會拿到《知社保登記證》。
新社保開戶涉及到如下資料:
1、單位公章及道法人章、身份證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組織機構統版一代碼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4、稅收登記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5、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6、社會保險登記表。
單位經辦人持上述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辦理開戶權手續即可,辦理后即可辦理勞動者的個人參保手續。
2. 公司申請社保開戶流程
新公司首次辦理社保,需要準備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去社保局辦理社保登記,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法人如果是員工的話需要購買社保的。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七條 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后,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并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后,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3. 新企業辦理社保開戶
企業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去需要到所在區域管轄的社保局進行開戶,社保開戶后會拿到《社保登記證》。新社保開戶涉及到如下資料:
1、單位公章及法人章、身份證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4、稅收登記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5、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6、社會保險登記表。單位經辦人持上述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辦理開戶手續即可,辦理后即可辦理勞動者的個人參保手續。
4. 注冊公司社保開戶
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準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一、辦理用工登記:
1、到勞動保障政務大廳一樓一號窗口,領取《單位用工登記表》,辦理用工等級的開戶。
2、如果想辦理招聘,需要辦理招聘手續:
(1)條件:在工商部門注冊的用人單位
(2)材料準備:※填寫《單位用工登記表》并加蓋公章※《營業執照》(副本)、民辦學校應攜帶辦學許可證及社團登記證、機關事業及其他機構應攜帶批準成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二、辦理就業備案:
到勞動保障政務大廳攜帶以下材料辦理就業備案:
1、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招用人員登記表》(一寸照片兩張)(鋼筆或簽字筆填寫);
3、《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化名冊》(一式四份);
4、《勞動合同書》(新版一式三份);
5、招用本市城鎮居民,屬市內四區的應攜帶《失業證》、屬五市三區的應攜帶《求職證》;招用人員屬外地人員的,應攜帶身份證、《暫住證》的原件及復印件、《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女職工);招用人員屬應屆正規全日制大、中專畢業生的,在開發區落戶后提供戶口本或戶籍證明、人事局出具的《干部介紹信》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招用人員屬轉移就業(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十日內重新就業)的,應攜帶與原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戶口本及《解除勞動合同報告書》。
綜上所述,各類企業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