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地人如何在上海落戶上學
1. 入學信息登記。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本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要求,切實做好人員培訓、設施設備配備、網絡暢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關工作人員,確保適齡兒童入學信息登記工作順利進行。
2021年小學招生入學對象為:2014 年 9 月 1 日-2015 年 8 月 31日出生,年滿 6 周歲的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當年度入學的,可向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申請推遲一年入學。上一年度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未入學的,可向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入學申請。
4 月 8 日-4 月 23 日,在園適齡兒童家長在幼兒園登記孩子入學信息,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在各區指定地點登記孩子入學信息,獲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入學報名告知書”。4 月 23 日為本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學信息。家長獲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后,須按照規定樣式上傳適齡兒童的照片,作為入學報名的重要依據。登記點應當告知照片上傳的有關要求。
2. 公民辦小學入學報名。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進行入學報名,選擇“公辦小學報名”或“民辦小學報名”,其中,公辦小學報名時間為 4 月 26 日-4 月 30 日,民辦小學報名時間為 4 月 26 日-4 月 28 日。
3. 統籌居住地入學。根據本市有關規定,繼續做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截止日為 4 月 23 日),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區教育行政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實施細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3 月 19 日,各區公布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實施細則。
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
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就近入學。
4.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有關要求, 切實做好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招生入學工作。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2018〕5 號)等要求,2021 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 6 個月(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日,不含補繳,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許補繳的除外)或連續 3 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小學階段以安排進入公辦學校為主, 部分地區確實無法安排公辦學校入學的,應統籌安排進入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小學就讀。
5. 公辦小學驗證。5 月 15 日-5 月 16 日為本市公辦小學第一批驗證日。各區指定的報名驗證點對已完成公辦小學報名的適齡兒童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現場核對。“隨申辦市民云”或“上海一網通辦”網站中的電子證照與紙質證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本市戶籍的,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在居住地登記就讀的還需攜帶《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或廉租房相關材料等。
非本市戶籍的,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以及適齡兒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證件。
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對登記就讀一年級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及其父母的有關證件進行核對,通過居住證讀卡機對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證件和有效期限進行核對;通過信息系統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父母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靈活就業登記證明進行信息比對。
5 月 20 日起,對已驗證通過的適齡兒童,陸續發放公辦小學入學告知信息。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參加公辦小學第二批驗證,時間為 5 月 29 日-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