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加班費計算基數 加班費計算基數指的是加班費的計算基數。什么是加班費計算基數?員工加班費計算基數如何確定?就是完全不考慮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有哪些法律規定?用人單位確定員工時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加班費計算基數,是什么意思?這個問題,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就是用多少工資來計算加班費。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這里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規定的基本工資,其計算方法是:每月基本工資除以法定工作日(21.75天)得到日工資,日工資除以日工作時間得到小時工資;實行計件工資的用人單位,是指勞動者在加班時間內所得的計件工資。
法律的主觀性:簽訂勞動合同時,通常會有一些關于工資的約定,一般只規定基本工資。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但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在休息期間加班。加班需要支付報酬,以補償勞動者的休息權。那么加班費應該怎么算呢?接下來,我整理了一些關于合同中基本工資和加班費如何計算的知識。歡迎閱讀!加班費的基數如何確定?勞動合同對工資有約定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的工資標準確定。
目前用人單位在確定員工時加班費計算基數,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一是員工的工資分為很多明細項,但在計算加班工資時只以“基本工資”為基數,比較常見。偶爾會有用人單位以“基本工資”和其他工資項目之和作為基數,但并不包括所有工資項目。第二,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為計算基數。第三,以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標準為基數。第四,不管員工加班多少,
就是完全不考慮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加班費計算基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一定比例(150%、200%、300%)支付加班工資,所謂“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是指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的工作(崗位)所對應的工資。[原勞動部《關于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