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下面是關于“直行信號交通警察手勢是什么樣的,直行信號交通警察手勢是什么樣的。
法律分析:1、停止信號:左臂由前向上直伸,掌心向前;2、直行信號:兩手平伸右手擺;3、左轉彎信號:右臂向前平伸,左手向右擺動;4、右轉彎信號:左臂向前平伸,右手向左擺動;5、左轉彎待轉信號:左臂向左伸成45度,上下擺動;6、變道信號:右臂向前平伸,掌心向左,右臂向左水平擺動;7、減速慢行信號:右臂向右前方平伸,掌心向下,平直向下擺動;8、示意車輛靠邊停車信號:左臂由前向上直伸,掌心向前,右臂向前擺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交警常用手勢如下:1、首先,左手的開銷不向前移動——停止信號。2、右手擺渡靠邊——靠邊。3、手平右手擺,警察叔叔讓直行-直走信號。4、你的手掌向前不動,哪只手揮向哪條線——左轉、右轉信號。5、左轉彎-左轉轉彎信號。6、右偏變道——變道信號。7、變道安全很重要,右手下擺是慢行---慢行信號
下面是關于“直行信號交通警察手勢是什么樣的?”的相關介紹:左臂向左平伸,掌心向前;右臂向右平伸,掌心向前,向左擺動,準許右方直行的車輛通行:1、為進一步規范交通警察手勢信號(以下簡稱“手勢信號”),提高交通警察的指揮效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公安部對1996年3月18日發布的手勢信號進行了修改,并決定從2007年10月1日起在全國正式施行;3、新的八種交通警察手勢信號:即停止信號、直行信號、左轉彎信號、左轉彎待轉信號、右轉彎信號、變道緩行信號、減速慢行信號、示意車輛靠邊停車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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