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天下一区二区三区,少妇精品久久久一区二区三区,中文字幕日韩高清,91精品国产91久久久久久最新毛片

首頁 > 廣東 > 東莞市 > 商標近似,商標近似判斷原則

商標近似,商標近似判斷原則

來源:整理 時間:2022-10-19 17:48:38 編輯:東莞本地生活 手機版

本文目錄一覽

1,商標近似判斷原則

一、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商標是否近似這是一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因此“相關公眾”的界定很重要。相關公眾是指與商標所標示的某類商品有關的消費者以及與前述商品的營銷有緊密關系的其他經營者。二、既要進行對商標的整體比對,又要進行對商標主要部分的比對,比對應當在比對對象隔離的狀態下分別進行。整體觀察又稱通體觀察,是指對商標的整體構成、外觀形式等進行觀察,看給人的整體視覺印象是否近似。主要部分比對,是指對商標起主要識別作用的如文字、字母、圖形等部分進行比對。三、考慮請求保護注冊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根據我國《商標法》第8條、第9條之規定,所謂顯著性就是指商標“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也就是能夠標示產品出處并使之區別于其他同類產品的屬性。商標的“顯著性是商標保護的靈魂”,它是商標存在的土壤。“一個商標如果喪失了其獨特性,那它就不再是一個有效的標志而淪為一個隨便可用的標志。”顯著性在商標的意義中處于核心地位。其對于商標的保護強度、商譽、保護范圍都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一旦顯著性不存在,則商標也失去存在的意義或者說變得模糊不清。

商標近似判斷原則

2,如何判斷商標近似

判斷是否屬于近似商標的方式如下:1、根據商標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近似,或構圖、著色、外觀,既要進行對商標的整體比對,又要進行對商標主要部分的比對;2、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3、根據注冊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判斷;4、認定是否屬于近似商標的其他方式。一、如何判斷商標近似1、判斷是否屬于近似商標的方式如下:(1)根據商標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近似,或構圖、著色、外觀,既要進行對商標的整體比對,又要進行對商標主要部分的比對;(2)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3)根據注冊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判斷;(4)認定是否屬于近似商標的其他方式。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 人民法院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二)項的規定,認定商標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則進行:(一)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二)既要進行對商標的整體比對,又要進行對商標主要部分的比對,比對應當在比對對象隔離的狀態下分別進行;(三)判斷商標是否近似,應當考慮請求保護注冊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二、如何注冊商標權注冊商標權需要經過以下步驟:1、選擇注冊方式:商標注冊申請可以直接或者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2、進行注冊前查詢在先商標有無相同或相似;3、準備資料和填寫商標注冊申請書;4、及時提出申請并耐心等待;5、通過審查與公示后獲得《商標注冊證》。

如何判斷商標近似

3,如何認定商標近似

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之一。具體可包括: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在類似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在類似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商標相同,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告的注冊商標相比較,二者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別。商標近似,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告的注冊商標相比較,其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或者其各要素組合后的整體結構相似,或者其立體形狀、顏色組合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認為其來源與原告注冊商標的商品有特定的聯系。判斷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前提:被控侵權的地商標和原告的注冊商標必須使用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如果不是使用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即使商標相同或商標近似,也不構成侵權。類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產部門、銷售渠道、消費對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關公眾一般認為其存在特定聯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類似服務,是指在服務的目的、內容、方式、對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關公眾一般認為存在特定聯系、容易造成混淆的服務。商品與服務類似,是指商品和服務之間存在特定聯系,容易使相關公眾混淆。認定商品或者服務是否類似,應當以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一般認識綜合判斷;《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可以作為判斷類似商品或者服務的參考。如何認定商標近似人民法院認定商標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則進行:(一)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二)既要進行對商標的整體比對,又要進行對商標主要部分的比對,比對應當在比對對象隔離的狀態下分別進行;(三)判斷商標是否近似,應當考慮請求保護注冊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上述所稱相關公眾,是指與商標所標識的某類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消費者和與前述商品或者服務的營銷有密切關系的其他經營者。

如何認定商標近似

4,商標相同或相似標準是什么如何認定商標相同或相似

商標申請中,最常見到的商標駁回原因之一就是商標近似,那么如何判定商標是否近似呢,今天企盈小編就給大家講講關于組合商標近似判定規則吧,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一、什么是組合商標組合商標是指用“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六要素中任何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要素組合而成的商標。比如,肯德基的商標就是由字母和圖形還有顏色組合在一起的組合商標。二、組合商標的近似判定規則對于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而成的組合商標來說,商標局通常會將其拆開并分別審查。只要有一個元素和別人商標中的元素構成相同或近似,則該組合商標將被駁回。三、組合商標的近似判定方法(1)商標漢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商標會被判定為近似商標。(2)商標外文、字母、數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的,商標會被判定為近似商標。但如果商標的整體含義、外觀與在先商標有明顯區別,不易使公眾對商品或服務來源產生混淆的,商標不會被判定為近似商標。(3)商標的中文與其他不同語種文字的主要含義相同或基本相同, 易使公眾對商品或服務來源產生混淆的,商標會被判定為近似商標。(4)商標圖形部分近似,易使公眾對商品或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的,商標會被判定為近似商標。(5)商標文字、圖形不同,但排列組合方式或者描述的事物基本相同,易使公眾對商品或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的,商標會被判定為近似商標。希望大家能充分get到商標局判定組合商標是否近似的規則,在今后設計商標時能學以致用,從而提高商標的注冊成功率!
一、文字商標相同 文字商標相同,是指商標使用的語種相同,且文字構成、排列順序完全相同,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因字體、字母大小寫或者文字排列方式有橫排與豎排之分使兩商標存在細微差別的,仍判定為相同商標。例如:與二、圖形商標相同 圖形商標相同,是指商標圖形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別,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 三、組合商標相同 組合商標相同,是指商標的文字構成、圖形外觀及其排列組合方式相同,使商標在呼叫和整體視覺上基本無差別,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

5,國光知識產權商標近似怎么區分

近似商標含義是指:兩個商標相比較,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等相似。要點1、近似商標是與注冊商標相比較而存在,沒有注冊商標,也就沒有商標侵權行為認定中所針對的近似商標。2、近似商標是與注冊商標不完全相同的商標。如果完全相同,也就構成了與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而不再屬于近似商標。3、近似商標是與注冊商標在形狀、讀音或者含義相同或者相近的商標。如果既不相同也不相近,那就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商標,也不再存在近似商標問題了。4、判斷近似商標時所稱的近似已達到了易造成混淆的程度,即將該商標使用在與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上,普通消費者可能會對商品的來源產生錯誤的認識。如果不會造成誤認,也不屬于近似商標了。原則易分辨原則購買人在市場上購買自己所需要的某種牌號的商品時,總是以他對某種商標的記憶或這種商標在他頭腦中留下的印象為依據的,而這種記憶和印象是不精確的,或者說是模糊的,購買人通常記住的僅僅是商標的某些特征。如果兩個商標具有相同特征而使普通購買人在施以普通注意力的情況下不能分辨,即為相似商標。例如家庭日用品的各種商標是否相似,應以家庭主歸在購買商品時,施以普通注意力能否分辨為標準。法國判例就以此為認定商標相似的標準。所謂一般購買人應是最終消費者,不應包括中間商和具有特別嗜好的鑒賞家,因為后者具有專門經驗,而且在購買時會對商標給予特別的注意,一般不會因商標相似而發生混淆。美國、加拿大,德國、比利時、意大利、瑞士等國也都采用此原則。主體相似原則兩商標是否構成相似,應就商標的總體加以觀察,這一原則為多數國家所采用。在法國這一原則適用了各類商品,包括文字商標、圖形商標及其聯合商標,例如MONORPIX與MENUPRIX、THERMOR與THERMAX均被認定是近似的。德國對商標相似的判斷也采用總體觀察原則,但在判例上將商標效力分成強者與弱者,凡文字商標較短,消費者易于記憶與辨認,對其相似與否進行總體觀察時采用較寬的認定標準:反之如商標是由兩個以上文字構成,則除總體觀察外,還要就各個文字分別觀察。對于觀念商標(包括智慧性商標),德國法院也對其中觀念近似的加以禁止,如對均附有兩個咖啡壺圖案的“你和我”(Du und lch)與“他和她”(Er & Sie)兩商標,就作了如是的處理。比利時對于觀念近似的商標也不予允許,例如對“東京珍珠”(Perle du Tokyo)與“日本珍珠”(Perle du Japan),即視為觀念近似。日本在案例上也是從總體上加以觀察,例如對標章全部用大寫子母的商標aCONTINENTAL”與標章文字相同但只有開頭字母為大寫其余均為小寫的商標“Continental”,視為近似。隔離觀察原則辨別商標是否相似,并非將兩個商標放在一起仔細加以對比,而是隔離觀察。隔離觀察使商標的標記的某一部分表示的意義變強,而使其余部分成為強烈意義的一種附加。在這種情況下,一般購買人容易誤認。特別是當商標的一部分與其余部分沒有密切聯系時,經常運用進行隔離觀察以判斷商標相似是否存在。知名度原則一些知名度較高的商標或馳名商標,由于在相關公眾中享有較高的認知度,其指示商品或服務產源的功能更為強烈。這類商標即使增加構成要素,因其中知名度較高的部分有強烈的指示產源的作用,難以改變相關公眾對其產源的認識。

6,如何認定商標侵權中的商標近似

一切侵害他人注冊商標權益的行為,都是侵犯商標權的行為。根據《商標法》的規定,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主要包括以下幾種:1、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行為。2、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行為。這種行為在理論上也稱為"反向假冒 "行為。3、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結合《商標法》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這種形式的商標侵權行為是需要銷售者不能提供商品的合法來源的。4、偽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行為。須注意的是,這種侵權行為是商標標識的侵權行為,包括"制造"和"銷售"兩種行為。5、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一) 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 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 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五) 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六) 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七) 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商標近似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告的注冊商標相比較,其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或者其各要素組合后的整體結構相似,或者其立體形狀、顏色組合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認為其來源與原告注冊商標的商品有特定的聯系。  人民法院認定商標近似按照以下原則進行:  (1)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  (2)既要進行對商標的整體對比,又要進行對商標主要部分的比對,比對應當在比對對象隔離的狀態下分別進行。  (3)判斷商標是否近似,應當考慮請求保護注冊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
一、怎樣認定商標近似根據《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的規定,商標法第52條第(1)項規定的商標近似,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告的注冊商標相比較,其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或者其各要素組合后的整體結構相似,或者其立體形狀、顏色組合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認為其來源與原告注冊商標的商品有特定的聯系。根據《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的規定,人民法院依據商標法第52條第(1)項的規定,認定商標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則進行:(一)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二)既要進行對商標的整體比對,又要進行對商標主要部分的比對,比對應當在比對對象隔離的狀態下分別進行;(三)判斷商標是否近似,應當考慮請求保護注冊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二、認定近似商品侵權有哪些方法確定判斷同一或類似商品的標準,是對兩種商品進行比對的關鍵4。國家商標局雖然編發了《類似商品區分表》,但由于技術上的原因很難解決實踐中是否類似的問題,因此《類似商品區分表》和《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并不是劃分類似商品的依據,只能作為認定類似商品的參考。根據兩種商品在功能、用途、原料、生產企業、消費對象、銷售渠道等方面是否類似、且這種類似是否易使消費者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解等方面來進行判斷,是實務中唯一可行的選擇。應當特別指出的是,并非不同類、不同組就等于不相類似,應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商標近似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告的注冊商標相比較,其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或者其各要素組合后的整體結構相似,或者其立體形狀、顏色組合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認為其來源與原告注冊商標的商品有特定的聯系。  人民法院認定商標近似按照以下原則進行:  (1)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  (2)既要進行對商標的整體對比,又要進行對商標主要部分的比對,比對應當在比對對象隔離的狀態下分別進行。  (3)判斷商標是否近似,應當考慮請求保護注冊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
1、確定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范圍:根據我國商標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該范圍由兩個方面因素來確定,一是核準注冊的商標;二是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二者的結合,構成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范圍,也就為認定商標權侵權行為確定了與被控侵權對象進行比較的標準,以便得出是否構成侵權的結論。2、確定被控侵權的具體對象:被控侵權對象的確定由兩個方面的因素所決定,一是被控侵權的商標,二是被控侵權的商標所使用的商品。確定被控侵權具體對象的意義,在于確定和固化被控侵權行為的載體,為下一步與商標權的保護范圍的比對打下堅實基礎。它與確定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范圍同樣重要,它是認定商標侵權行為的另一比較對象。3、比較兩者差異:將被控侵權對象與注冊商標和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進行比較,認定被控侵權的商標與注冊商標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權商標所使用的商品與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屬于同一種類或者相類似。通過認定侵權行為的三個基本步驟,特別是經過將被控侵權對象與注冊商標和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進行比較后,就能認定是否構成商標侵權。

7,怎么判斷商標是否近似

商標近似是指商標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近似,商標圖形的構圖、著色、外觀近似,或者文字和圖形組合的整體排列組合方式和外觀近似,使用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服務上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2005年12月,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共同制定頒布的《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對商標近似的判斷標準作了具體規定。《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第三部分“商標相同近似的審查”規定:“商標相同和近似的判定,首先應認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是否屬于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其次應從商標本身的形、音、義和整體表現形式等方面,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并采取整體觀察與對比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斷商標標志本身是否相同或近似。”《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人民法院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認定商標相同或近似按照以下原則進行:(一)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二)既要進行對商標的整體比對,又要進行對商標主要部分的比對,比對應當在比對對象隔離的狀態下分別進行;(三)判斷商標是否近似,應當考慮請求保護注冊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人民法院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認定商標相同或近似按照以下原則進行:(一)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二)既要進行對商標的整體比對,又要進行對商標主要部分的比對,比對應當在比對對象隔離的狀態下分別進行;(三)判斷商標是否近似,應當考慮請求保護注冊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
商標相同和近似的判定,首先應認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是否屬于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其次應從商標本身的形、音、義和整體表現形式等方面,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 w商標相同和近似的判定,首先應認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是否屬于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其次應從商標本身的形、音、義和整體表現形式等方面,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并采取整體觀察與比對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斷商標標志本身是否相同或者近似。力為標準,并采取整體觀察與比對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斷商標標志本身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對商標進行檢索。
你好,一、文字商標的審查(一)中文商標的漢字構成相同,僅字體或設計、注音、排列順序不同,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二)商標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數字構成,僅字體或設計不同,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商標由一個或兩個非普通字體的外文字母構成,無含義且字形明顯不同,使商標整體區別明顯,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2、商標由三個或者三個以上外文字母構成,順序不同,讀音或者字形明顯不同,無含義或者含義不同,使商標整體區別明顯,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三)商標由兩個外文單詞構成,僅單詞順序不同,含義無明顯區別,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四)中文商標由三個或者三個以上漢字構成,僅個別漢字不同,整體無含義或者含義無明顯區別,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但首字讀音或者字形明顯不同,或者整體含義不同,使商標整體區別明顯,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除外。(五)外文商標由四個或者四個以上字母構成,僅個別字母不同,整體無含義或者含義無明顯區別,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但首字母發音及字形明顯不同,或者整體含義不同,使商標整體區別明顯,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除外。(六)商標文字字形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七)商標文字讀音相同或者近似,且字形或者整體外觀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但含義、字形或者整體外觀區別明顯,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除外。(八)商標文字含義相同或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九)商標文字由字、詞重疊而成,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十)外文商標僅在形式上發生單復數、動名詞、縮寫、添加冠詞、比較級或最高級、詞性等變化,但表述的含義基本相同,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十一)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型號,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十二)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中加上某些表示商品生產、銷售或使用場所的文字,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十三)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中加上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文字,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十四)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中加上起修飾作用的形容詞或者副詞以及其他在商標中顯著性較弱的文字,所表述的含義基本相同,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但含義或者整體區別明顯,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除外。(十五)兩商標或其中之一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相對獨立的部分構成,其中顯著部分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但整體含義區別明顯,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除外。(十六)商標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顯著性較強的文字商標,易使相關公眾認為屬于系列商標而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二、圖形商標的審查(一)商標圖形的構圖和整體外觀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二)商標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顯著性較強的圖形商標,易使相關公眾認為屬于系列商標而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三、組合商標的審查(一)商標漢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二)商標外文、字母、數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但整體呼叫、含義或者外觀區別明顯,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除外。(三)商標中不同語種文字的主要含義相同或基本相同,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但整體構成、呼叫或者外觀區別明顯,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除外。(四)商標圖形部分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但因圖形為本商品常用圖案,或者主要起裝飾、背景作用而在商標中顯著性較弱,商標整體含義、呼叫或者外觀區別明顯,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除外。(五)商標文字、圖形不同,但排列組合方式或者整體描述的事物基本相同,使商標整體外觀或者含義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希望能幫助到你望采納

8,如何正確認定商標的近似性

你好,商標近似是商標法上的一個概念,是指:是指兩商標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著色、外觀近似,或者文字和圖形組合后的整體排列組合方式和外觀近似,或者其三維標志的形狀和外觀近似,或者其顏色或者顏色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人民法院認定商標近似按照以下原則進行:(1)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審查標準;(2)既要進行對商標的整體對比,又要進行對商標主要部分比對,比對應當在比對對象隔離的狀態中分別進行。(3)判斷商標是否近似,應當考慮請求保護注冊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4)商標使用在所對應的產品。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10條。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審查標準》的規定,商標近似指的是商標文字的字形和讀音、含義近似,商標圖形的構圖和著色、外觀近似,或者文字與圖形組合的整體排列組合方式和外觀近似,立體商標的三維標志的形狀和外觀近似,顏色商標的顏色或者顏色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商標近似的判定與 商標相同的判定類似,首先應認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是否屬于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其次應從商標本身的形和音、義和整體表現形式等方面,以相關公眾一般注意力為標準,并采取整體觀察與比對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斷商標標志本身是否近似。具體分為三種形式商標的審查:文字商標的審查、圖形商標的審查和組合商標的審查。文字商標(一)中文商標的漢字構成相同,僅字體或設計、注音、排列順序不同,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二)商標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數字構成,僅字體或設計不同,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商標由一個或兩個非普通字體的外文字母構成,無含義且字形明顯不同,使的商標整體區別明顯,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產生誤認的。2、商標由三個或者三個以上外文字母構成,順序不同,讀音或者字形明顯不同,無含義或者含義不同,使商標整體區別明顯,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三)商標由兩個外文單詞構成,僅單詞順序不同,含義無明顯區別,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四)中文商標由三個或者三個以上漢字構成,僅個別漢字不同,整體無含義的或者含義無明顯區別,容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是近似商標。但首字讀音或者字形明顯不同,或者整體的含義不同,要使商標整體區別明顯,不容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除外。(五)外文商標由四個或者四個以上字母構成,僅個別字母不同,整體沒有含義或者含義無明顯區別,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容易產生誤認的,判定其為近似商標。但首字母發音及字形明顯不同,或者整體含義不同,使商標整體區別明顯,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除外。(六)商標文字字形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七)商標文字讀音相同或者近似,且字形或者整體外觀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但含義、字形或者整體外觀區別明顯,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除外。(八)商標文字含義相同或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九)商標文字由字、詞重疊而成,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十)外文商標僅在形式上發生單復數、動名詞、縮寫、添加冠詞、比較級或最高級、詞性等變化,但表述的含義基本相同,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十一)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型號,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十二)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中加上某些表示商品生產、銷售或使用場所的文字,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十三)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中加上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文字,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十四)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中加上起修飾作用的形容詞或者副詞以及其他在商標中顯著性較弱的文字,所表述的含義基本相同,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但含義或者整體區別明顯,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除外。(十五)兩商標或其中之一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相對獨立的部分構成,其中顯著部分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但整體含義區別明顯,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除外。(十六)商標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顯著性較強的文字商標,易使相關公眾認為屬系列商標而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圖形商標(一)商標圖形的構圖和整體外觀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二)商標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顯著性較強的圖形商標,易使相關公眾認為屬于系列商標而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組合商標(一)商標漢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二)商標外文、字母、數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但整體呼叫、含義或者外觀區別明顯,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除外。(三)商標中不同語種文字的主要含義相同或基本相同,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但整體構成、呼叫或者外觀區別明顯,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除外。(四)商標圖形部分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但因圖形為本商品常用圖案,或者主要起裝飾、背景作用而在商標中顯著性較弱,商標整體含義、呼叫或者外觀區別明顯,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除外。(五)商標文字、圖形不同,但排列組合方式或者整體描述的事物基本相同,使商標整體外觀或者含義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近似判斷商標近似是指商標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近似,商標圖形的構圖、著色、外觀近似,或者文字和圖形組合的整體排列組合方式和外觀近似,使用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服務上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2005年12月,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共同制定頒布的《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對商標近似的判斷標準作了具體規定。《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第三部分“商標相同近似的審查”規定:“商標相同和近似的判定,首先應認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是否屬于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其次應從商標本身的形、音、義和整體表現形式等方面,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并采取整體觀察與對比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斷商標標志本身是否相同或近似。”《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2〕32號)第十條規定:“人民法院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認定商標相同或近似按照以下原則進行:(一)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二)既要進行對商標的整體比對,又要進行對商標主要部分的比對,比對應當在比對對象隔離的狀態下分別進行;(三)判斷商標是否近似,應當考慮請求保護注冊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認定要點1、近似商標是與注冊商標相比較而存在,沒有注冊商標,也就沒有商標侵權行為認定中所針對的近似商標。2、近似商標是與注冊商標不完全相同的商標。如果完全相同,也就構成了與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而不再屬于近似商標。3、近似商標是與注冊商標在形狀、讀音或者含義相同或者相近的商標。如果既不相同也不相近,那就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商標,也不再存在近似商標問題了。4、判斷近似商標時所稱的近似已達到了易造成混淆的程度,即將該商標使用在與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上,普通消費者可能會對商品的來源產生錯誤的認識。如果不會造成誤認,也不屬于近似商標了。5、申請的商標為英文,要審查所對應的中文意思來進行比對,若英文主要構成部分有相對應的中文意思,對應的中文意思也已經有注冊在先,就屬于近似商標,希望能幫助到你望采納
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行為,屬于侵權。因此,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判斷,是認定此類侵權行為的關鍵環節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若干解釋》)第九條對商標相同和近似作出了具體規定。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的商標相同,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告的注冊商標相比較,二者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別。《若干解釋》第九條第二款規定,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的商標近似,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告的注冊商標相比較,其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或者其各要素組合后的整體結構相似,或者其立體形狀、顏色組合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認為其來源與原告注冊商標的商品有特定的聯系。 在認定商標相同或者相近時,應當堅持以相關公眾一般注意力的標準,關注商標的整體給消費者的感受,同時要比對商標的主要部分,并將被控侵權商標與注冊商標隔離比對。本案中以相關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在比對對象隔離的狀態下對比本案中注冊商標與涉嫌侵權的商標,二者不論在商標的主要部分即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圖形的構圖、顏色;還是各要素組合后的整體結構上均存在明顯差別,并不構成近似。因此,被告在相同商品上使用 “伊芬+圖形”商標并不構成對原告“伊芳+圖形”注冊商標的侵權。 另外,判斷商標近似中的注冊商標顯著性和知名度也是一個重要要素。根據商標法第九條的規定,注冊商標應當具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顯著性,又稱為識別性,是指將商標使用于商品或其包裝以及服務上時,能夠引起一般消費者的注意,并憑此與其他商品或者服務相區別。商標的顯著性,是注冊商標的構成要件,是對申請商標進行實質審查的重要方面。對于注冊商標來說,應當都具有顯著性,但實踐中,商標的顯著性仍舊存在強弱不同之分。有的商標設計獨創性很強,給消費者的印象較為深刻,這種情況下對被控商標是否存在“搭便車”的嫌疑很容易認定。而對于顯著性弱的商標,指控他人商標與自己商標近似就相對難以判斷。
文章TAG:商標近似商標近似判斷

最近更新

主站蜘蛛池模板: 福清市| 小金县| 罗城| 滕州市| 淮北市| 札达县| 清流县| 海南省| 堆龙德庆县| 四川省| 大埔县| 寻乌县| 肇东市| 江阴市| 祁门县| 元朗区| 登封市| 大冶市| 宜兰市| 全南县| 邓州市| 福海县| 招远市| 保山市| 南和县| 陆丰市| 会同县| 华亭县| 伊宁县| 屯留县| 会昌县| 台州市| 彭州市| 凤山县| 大邑县| 辽源市| 大兴区| 陇川县| 墨竹工卡县| 余庆县| 柳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