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他們能幫到租房客的最大限度我的房東,才搬過來時每月用電量20多度,忽悠有一個月到40多度,那個月還有好幾天沒在,問房東,他說房子統一換新電表了,說看下個月,后來就一直4/50度電的,這是變著法的玩手法,你說上哪說理去。深圳的二手房東已經是一個職業了,很多人整包本地村民手上的農民房,稍作裝飾整理,再次出租給個人租房者。
1、怎么解決深圳二房東的問題?
作為超級城市_深圳。房租貴、亂收費一系列問題,不是今天才形成的,作為深飄20年的人深有感觸、更是苦不堪言!房租是,季度漲、半年漲、滿一年漲,房東隨心漲,水電費更是比國家居民用電貴2-3倍,不管你用不用每月先加表底3-5方,3-5度電!深圳的房子你不住,馬上有人住,你說貴?有人覺得便宜!作為五大行、衣、食、住、行、娛,住在深圳“亂”的最無章法,國家在大力控壓房價為了留住人才,卻似乎忽略了“低層”居民!面對這個問題,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解決渠道,更沒有專門管理城中村房屋出租(價格定性)的平臺或部門。
要想解決此問題,建議立法、定性!就好比大米、油糧一樣,制定區間價,設立監督部門,否則問題永遠無法解決!一個月拿著3000-5000元/月的工資交著單間800-一房一廳1500--2200/月的租金(不含水電、網絡、公共照明、衛生等費用)。怎么可能留住“人”,雖然普通低層務工人員,不是什么人才,但這個城市真的少得了這些人嗎???特別是國家出臺“公租房“政策后…為了讓人住得起房,市場租價更是節節拉高,二房東的同時更是三房東一些什“蛋殼”公司的,直接從房東或二房東手上高價包租后在花高成本改造出租,
2、怎么看深圳租客與二房東的糾紛致一死一傷?
10月13日,深圳福田區布尾村一居民樓內,租客與二房東之間因為租賃糾紛,引發命案,確實是比較極端的租賃糾紛。由于案件在偵查階段,更多詳情尚無法得知,不過,從案件結果來看,租客還是相當彪悍的!說下我自己碰到的情況,今年8月,我的一處公寓到期,我是二房東,租的房子原來是毛坯房,我租了很多年,自己投錢裝修,配好家居家電,然后再出租。
前一個租客是個湖南的女的,帶小孩,老公是四川的,本來定的租期是5年,付款方式是半年付,但實際履行中,幾期租金都延遲,并且只付了三個月,如果只是這樣的話,也就算了,誰沒年輕過呢?但是,她家小孩洗澡,沒在衛生間里洗,在過道里洗,小孩可能也調皮,時間久了,過道的木地板和墻面泡水嚴重,木地板發霉變形,墻面脫落。
提前退租房子,我也沒要她違約金,雖然合同里有這個約定;就正常退,但你總得把衛生打掃干凈,該修的修一下,該補的補一下吧,之前是全新裝修交付,現在才過了一年多,裝修就搞成這樣,我后面還要繼續出租,別人怎么住?換誰看見都不舒服。還有比較惡心的是水電費沒結,估計是想著房子都搞成這樣了,租房押金肯定拿不回來了,說不定還要賠錢,
在交涉過程中,還沒等我開口,對方就拋出狠話:我在夜場上班,我時間充足,爛命一條!不怕你是大律師,要怎么鬧隨你!房子就這樣了,租房押金你扣下水電費,其他的退回來!我說了兩點,一是押金扣除費用后可以退,二是房子裝修損毀嚴重,要修補一下。修補的費用會比較高,可能是押金的數倍,因為后期還有很長的租期,我必須要修補,不然越往后,裝修越損壞嚴重,我還要二次投錢。
所以,押金就不退了,我自己掏錢修補,她只需要把水電費結清就行,結果,她還是沒交水電費,我自己掏錢修補了,現在的租戶對公寓很滿意,大家相處融洽。我想說的是,有些人本來就是垃圾!不用跟她一般見識,講了不聽,就算了,犯不著那么較真!萬一要真走極端,大家都吃虧!就像案件中一樣,租個房子把命租沒了!不劃算!另外那個,雖然命在,但牢獄之災免不了的!是不是為了點小事,大家都虧了!,
3、對于在深圳出現的大量二手房東,你怎么看這些人?